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志稿撰写任务的圆满完成
2026年04月14日
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志稿撰写任务的圆满完成
撰写志书初稿是志书工作中的一个关键性程序,其工作量最大,所需时间也最长,必须严密组织,科学分工,除全书概述应安排在最后撰稿外,其余各种体裁和“志”的各篇章尽可能同时展开。同时展开除了可以起到互相激励的作用外,更是为了互相参照和便于处理内容互相交义的问题。在完成部分章节初稿的撰写后,及时组织评稿示范(包括召开评稿会评稿和由主编或主编指定的专人重点修改书稿),不断提高编撰人员撰稿水平。评稿,除编纂机构内部组织之外,还可邀请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的领导和专家、参编单位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承编单位机关各部门人员,以及熟悉情况的军地离退休老干部等参加。评稿由军事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主持,主编、副主编和参编人员参加。评稿会可根据需要组织若干次,但不必每篇(章)都开评稿会,撰稿人综合评稿意见,择善而从,修改好初稿以供统稿之用。如有必要,可再在小范围内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定稿(仍指初稿)。
编辑部(室)还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力量,加强薄弱环节,力求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初稿的撰写。但要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任何时候工作都要抓紧,这是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则应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要因为赶进度而不顾质量。上级机关也不要用行政命令限期完成撰稿任务,完不成就通报批评。应该找到进展缓慢的原因,切中要害地解决。这不仅是针对初稿的撰写,即对于全书的编纂亦然。第二轮军事志内部版编纂工作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值得记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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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引自《军事志概论》,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第2页。
[2]《军事志概论》,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第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