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战事篇章编纂
(一)篇章名
本篇章标题也可用“战事”。如辖区战事较多,难以详加记述,可择其有重要作用和较大影响的战事加以详记,而将篇章名定为“重要战事”或“主要战事”。个别新编军事志使用“重要兵事”作为本篇章标题。因“兵事”是旧方志用语,虽主要指战事,但为避免歧义,不用为好。
(二)篇目设置
两轮修志中多数军事志都是依历史时期和战争名称划分章,章之下根据需要,或仍以历史时期,或以战争样式与类型分节,然后横排各目,以目为记述战事的载体进行竖写。例如,首轮《福建省志·军事志》重要战事篇设6章,其标题依次为:汉至清代(重要战事),辛亥革命 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 福建事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重要战事。章下的节、目有两种编排方法。一种是仍以历史时期划分节,再列目记述每一战事。例如《福建省志·军事志》第一章汉至清代分设7节:汉至隋,唐代,五代,宋代,元代,明代,清代。其下第一节设5目:一、汉武帝平闽越;二、孙吴对闽中用兵;三、卢循农民军过闽;四、陈文帝征讨陈宝应;五、隋末建安农民起义。第七节设6目:一、郑成功抗清;二、蔡牵海上起事;三、厦门抗英军登陆作战;四、会党起义;五、太平军转战福建;六、中法马尾海战。另一种是,以战争样式与类型分节;再列目记述每一战事。例如《福建省志·军事志》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重要战事”设8节:剿匪,平暴乱,反窜扰,炮击金门,越海侦察,空战,对空作战,海战。其下第一节设3目:一、匪患;二、清剿陆匪;三、进剿海匪。第八节设5目:一、炮击金门中的三次海战;二、护航护渔中的两次海战;三、“五一”海战;四、“八六”海战;五、崇武以东海战。
上述篇目设置的一级标题(篇)是横排,二级标题(章)是竖排,三级标题(节)根据需要或横排或竖排,四级标题(目)全部横排。这种编排方法既便于读者集中了解各历史时期的重要战事,也便于编撰。(https://www.daowen.com)
值得提出的是,有人以横排门类为依据,主张将重要战事篇按战争性质分章,诸如统治阶级内部战争、封建王朝更迭的战争、封建割据与维护封建统一的战争、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人民解放战争、反侵略战争等章,然后再按战争样式和类型分节,最后列目。这种方法将一个朝代、一个时期的重要战事分散记述在不同章节中,不但无助于读者认识一个历史时期重要战事的整体面貌,而且如何给战争定性也容易引起争议。例如蔡牵海上起事,既给清朝的统治阶级以有力打击,其劫海行为又对海上航运及渔业生产造成很大危害,能定性为农民战争么?
(三)需注意的问题
1.对战事的历史背景要有所交代。对战事的历史背景不作交代,就战事说战事,很难体现出这些战事对历史进程的影响。例如某市军事志初稿对抗倭战事写得过于简略。倭患是怎么发生的,本地的倭患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怎么发展的,都没有交待。闽浙抗倭斗争从明洪武年间就开始了,筑堡设寨,军民团结抗倭以及戚家军的英勇抗击,收复失地,平息倭患等英勇生动的事迹很多,该初稿对此鲜有涉及。这样,读者就无法得知本地抗倭斗争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2.要紧紧围绕重要战事的进程来写。记述应以重要战事的进程为主线,交代背景、起因、决策、历程、后果与影响,以能说明问题为度,不宜过分展开。
3.与重要战事无直接关联的事不必记述。有些重要事件可能与战事有关,或是当地军事方面的一件大事,但并非战事,因而不可作为重要战事来写。例如,红军取缔某地“联乡会”迷信组织,台湾国民党军空军某人驾机起义在大陆某地着陆等,都不属于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