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行 文
第二十六条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
第二十七条 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
第二十八条 使用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符合现代语语法规范。
使用口语、方言、土语、俗语适当;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词语;不用模糊、空泛词句。
第二十九条 无知识性常识性错误。不乱改科学定律、理论概念、政治术语、历史典籍、名家名言的提法和内涵等。
第三十条 各种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等专有名称使用全称。使用简称的,在适当地方括注于全称之后。简称概念准确规范,不产生歧义。
第三十一条 不同时期的国家、团体、机构、职务等名称,均用当时名称。历史朝代名称使用规范的通称,以新版《现代汉语词典》附录的中国历代纪元表为准。
第三十二条 今地名使用各级政府审定的标准地名。
历史地名使用当时名称,括注志书下限时名称。
涉及其他行政区域地名的,其行政隶属关系明确。
第三十三条 跨区域的山脉、河流、湖泊、水库、公路、铁路、航线、文物、名胜古迹、重大事件等,其名称和数据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十四条 人物直书姓名,不冠褒贬词语,不在姓名后加身份词;必须说明身份的,首次出现时在姓名前冠以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 译名准确。外国国名和常见的地名、人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等译名,以新华通讯社译名为准。新华通讯社没有译名的,首次使用译名时括注外文全称。
第三十六条 生物、矿物名称,使用学名。记述自然资源涉及本地生物名称的,首次出现时采用学名,括注本地俗名。
第三十七条 表格包括表序、表题、表体和必要的表注等。表题的时间、范围、主体内容和表格性质等要素齐全。全书表格样式、编号统一。
第三十八条 文中图统一编号。
第三十九条 统计数据的使用,符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数据的定义、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等清楚、准确,不错用、滥用。
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
第四十条 注释符合学术规范,便于查找原文。注释形式全书统一。
引文和重要资料标注出处。
第四十一条 数字、量和单位、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