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篇章编纂
根据两轮修志中关于军事训练篇目设置情况和新的历史时期部队军事训练要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创造有利条件的目标,以及由此带来的军事训练的改革、创新与发展趋势,省级军事志和有较多驻军的沿海地级军事志,军事训练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以战役训练为主体的联合训练。包括战略战役问题研究与指挥机关演练、联合作战联合训练理论研究与实践、信息化建设与运用研练、诸军兵种参谋业务训练。(二)诸军兵种部队训练。陆军部队训练,包括陆军步兵基础战术技术训练、装甲兵部队训练、炮兵部队训练、防空兵部队训练、工程兵防化兵部队训练、特种部队与侦察兵训练、电子对抗训练、陆军海(边)防部队训练、陆军航空兵(含三角翼、无人机)部队训练;海军部队训练,包括首长机关训练、水面舰艇部队训练、潜艇部队训练、海军航空兵训练、海军陆战队训练、海军岸防部队训练、海军诸兵种联合演习等;空军部队训练,包括首长机关训练、航空兵部队训练、空军防空兵部队训练、雷达兵部队训练、空军地勤部队训练、空军诸兵种联合演习等;火箭军部队训练;战略支援部队训练。(三)诸军兵种联合作战演习。包括进攻战役战斗联合演习、防御战役战斗联合演习、渡海登陆作战联合演习、抗登陆战役战斗联合演习、特定目的联合作战演习。(四)训练改革。包括完善联合训练体制机制(一体化训练)、构建信息化条件下训练内容体系、发展基于信息系统的集成训练方法(野战化训练)、创新训练管理制度(训练考核与等级评定、训练保障、训练基地建设)。(五)院校训练与军事学术研究。包括院校训练(院校培养目标训练,与部队、训练基地、科研机构联训联研联演,教育质量管理,训练改革)、军事学术研究。(六)武警部队训练。包括基础战术技术训练、专业训练、首长机关训练、反恐处突联合演习等。
编纂该篇章须注意以下几点:其一,上述内容是按照一地军事机构与各军兵种部队及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最完备的情况设置,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并相应调整篇目名称和内容。其二,非现役人民武装干部和专职人武干部的军事训练,在民兵预备役部队篇章中记述更好。其三,如武警部队单独设篇,则武警部队军事训练改在武警篇中记述。其四,如某地区设有军事科研机构,科研活动及成果较为丰富,可单独设章记述。其五,军事训练实际上是未来战争的预演,无论是提高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还是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都必须进行严格艰苦的军事训练。正因为如此,军事训练必然是部队的经常性中心工作,是提高实战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抓手,也是最直接的军事斗争准备。省级军事志和驻军较多的设区市的军事志都应以专篇专章全方位记述军事训练。县级及驻军较少地区(设区市)军事志军事训练章(或战备治军章的一节)的篇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能充分反映本地区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军事训练情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