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话题地位

2.1.2 话题地位

2.1.2.1 话题主语之辨

语言学家从句法的角度对话题进行的讨论,最早集中在对话题的句法地位的确定以及话题与主语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赵元任(1979:45)在论述中将话题与主语等同起来,对于主谓之间的关系,他提出:“把主语、谓语当作话题和说明来看待比较合适。主语不一定是动作的作为者……有时候,词语的省略使主语和谓语的关系松散到了如果放到其他语言里将成为不合语法的程度。”从这以后,汉语语法学界开始逐步形成一种共识,即汉语的主谓关系主要是话题与陈述的关系。

赞同赵元任先生主语与话题等同的观点的学者也不在少数。如李临定(1985)将主语定义为“位于句子左边的起话题作用的名词或相当于名词的成分”,并且他也认为主语与谓语之间的关系松散,甚至认为在汉语语法中主语的地位并不重要,不必过分注重。也有持更为极端观点的学者,如LaPolla(1990)对汉语语法研究中主语的语法地位进行否定,认为汉语中主语、宾语没有语法化,汉语句子是按信息结构组织起来的,与句法结构无关。

关于主语的确定,朱德熙(1982)的观点与赵元任(1979)的观点较为相似,认为在句首的成分都可以作为主语,如受事、工具、处所、与事等,但是介词短语不被包括在内。但是,对于主语与话题,朱德熙(1982:96)主张对两者进行区别,他指出:“说话的人选来作主语的是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谓语则是对于选定了的话题的陈述。通常说主语是话题,就是从表达的角度说的,至于说主语是施事、受事或与事,那是从语义的角度说的,二者也不能混同。”

由此来看,朱德熙(1982)似乎倾向于将主语和话题这两个概念置于不同的平面来看待,但遗憾的是他没有明确区分两者之间的不同性质。因此后来的学者往往没有注意到朱德熙(1982)提出的“二者也不能混同”的观点,而简单地认为朱德熙也持主语话题等同说。

刘丹青(2016a,2016b)以句法、信息结构和韵律特征为标准,对现代汉语中的话题和主语都进行了区分,提出主语的原型是施事,话题在多种情况下是与主语独立的成分。此外,还通过考察先秦汉语中的话题标记,进一步佐证了主语的原型特征和话题的已知性信息特征,提出两者虽然会交叉,但仍可以进行区别。

2.1.2.2 话题的研究层面归属

话题主语之辨在汉语话题的研究中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的学者更注重对主语与话题进行区分,并将两者置于语言的不同层面进行研究。胡裕树、范晓(1985/1993)在吸收国外众多语言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在汉语语法分析中,要全面系统地把句法分析、语义分析和语用分析既界限分明地区分开来,又相互兼顾地结合起来。这一阐述后来被称为“三个平面语法观”,而后来的众多学者都倾向于在研究中区分句法、语义和语用三个平面,也有学者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语法分析的若干种模式,如范开泰(1995)。范晓、胡裕树(1992/1996)主张区分主语与话题,认为主语属于句法平面,而话题则属于语用平面,并进一步提到话题一般来说是已知信息,而述题是未知信息。与此相仿,范开泰(1985)也认为话题是语用分析的对象,他将话题区分为话语话题和结构话题,并着重分析话题与主语的关系。

陆俭明(1986)也主张区分主语和话题的不同层面,他提出:“主语是从词与词之间的语法结构关系的角度说的,它是句法学里的概念;话题则是从表达的角度说的,它是语用学里的概念,二者不能划等号。”他还特别强调在汉语的句子平面上,主语不一定是话题,而可以看作话题的也不一定非得是主语。陆俭明(1986)除了将主语与话题进行区分之外,还对话题的形式标记进行了讨论。这些论文主要是在“平面”上对主语与话题进行区分,强调并不能简单地将两者等同起来。

同样为了避免研究层面的混淆,陈平(1996)提出了句法话题与语用话题分开的两个概念,这主要是受到Gundel(1988)的影响。按其想法,句法主题一定位于句首,而语用话题则不一定在句首,例如把字句中“把”的宾语通常可以视为语用话题,而非句法话题。如例1:

(例1)a他把那本词典卖了。

b他干了什么?

c那本词典怎么了?

(陈平,1996)

陈平(1996)认为,例1中的a句既可以作为对b句的回答,也可以作为对c句的回答。如果a句是对c句的回答,那么这句话是关于“那本词典”的,用意是让听话人获得有关“那本词典”的知识或信息,那么在a句中“把”的宾语“那本词典”就是语用话题。

这样的分析在吴中伟(2004:13-14)看来并不妥当,此句中陈平所谓的语用话题在他看来应该是语篇的谈话中心,或称语篇话题。吴中伟(2004:13-14)认为,区分“句法话题”和“语用话题”在实际分析语句的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重叠的概念,也无法形成统一的分析框架。基于三个平面的语法观,吴中伟(2004:28)认为话题是句子的语用结构成分,是“陈述对象”的语法化,是在句子中与句法结构、语义结构相关的语用范畴,并将其定义为:“述题所关涉的对象,它是一个指称性成分,一般是定指的,表示旧信息。”尽管这一定义在某种程度上要求在对话题进行确认时联系语境,但他自己的研究却仍然基本上将对话题的考察局限在小句内,并未真正顾及语境中的其他语用因素。

徐烈炯和刘丹青(2007)的《话题的结构与功能》一书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对汉语话题句研究最为全面的一本专著。书中广泛采用了除普通话之外的上海话的材料,因为他们认为上海话有着比普通话更为丰富的话题现象。徐烈炯和刘丹青(2007:28-29)的研究主要是从句法角度展开的,认为在句法上话题有自己的专门结构位置,与主语、宾语一样属于基本句法单位,是汉语句子的一种句法成分,他们还用树形图的方式为话题确立其句法位置。

为了解释更多的句法现象,徐烈炯和刘丹青(2007:52-58)还在线性位置上把话题区分为主话题、次话题、次次话题。尽管书中确立了比较完整的分析框架,但仍然有些难理解之处。例如,话题既然在句法上有自己的地位,与主语、宾语并列,那如何解释在有的情况下出现话题、次话题等与主语、宾语重合的现象呢?他们声明,对于在动词之前符合主语的原型意义如施事、当事等,而同时又没有停顿和提顿词等形式的成分,就假定它们为主语,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在特定语境中不能分析为话题。(1998:52)但是关于“特定语境”具体涵盖哪些情况,他们并没有做具体说明,因此这样的说法实际上与他们提出的话题是独立的句法成分这一观点有矛盾之处。此外,在具体分析中这还为如何确定主话题、次话题等带来了困难。

对于话题的研究层面归属问题,袁毓林所持的观点在其前后的研究中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早先袁毓林(1996)主张话题是语用平面的概念,主语是句法平面的概念。之后,袁毓林(2000)又认为某些成分具有话题和主语或宾语的双重性,并借此判断汉语中的话题正处于语法化的过程之中。在评述徐烈炯和刘丹青(2007)时,他认为将话题确立为独立的句法成分固然可行,但在实际分析中面对话题与主语重合等情况却无法自圆其说。对于因设立次话题与次次话题而带来的句法概念上的混淆,袁毓林(2003)认为问题的症结所在是将话题设为独立的句法成分这一做法的解释力不够。因而,袁毓林(2003)主张还是把话题视为话语或语用概念显得比较自然,至少可以暂时先采取这样的观点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