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执法

第三节 行政执法

自2006年起,中卫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每年年初根据社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涵盖防雷安全管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系留气球活动管理内容的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按照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及行政执法计划。

2015年,为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可溯源,中卫市气象局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设备设施。

2017年,中卫市气象局制定《中卫市气象局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对清单内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2018年,根据重点企业产业调整情况,修订《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针对企业生产性质、遭受雷电灾害产生的后果及影响等因素将重点监管单位划分为一、二、三级。将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402—2017)纳入中卫市气象局标准执行清单,由各单位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

2018年2月,中国气象局建设防雷安全监管平台(一期),政策法规科按要求录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并将安全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实现互联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