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全区气象部门推行专业有偿服务的报告》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全区气象部门推行专业有偿服务的报告》的通知

宁政办〔1985〕27号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直属各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全区气象部门推行专业有偿服务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198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