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卫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摘要)
2025年09月17日
附件 中卫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摘要)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及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
2组织体系
2.1中卫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中卫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卫市应急委”),下设中卫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在中卫市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灾害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或者气象灾害出现复杂情况,超出中卫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由中卫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并接受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
总指挥:中卫市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中卫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中卫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军分区、武警中卫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气象局、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
以上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职能科室责任同志担任。
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