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政发〔2011〕121号
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中卫市气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