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通知(摘要)
卫政办发〔2010〕165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宁人常发〔2009〕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近年来,天气气候的异常变化,雷击灾害频繁发生,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呈逐年增多趋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防雷减灾工作已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二、切实做好雷电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各级气象部门要做好雷电天气预测预报工作,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
三、加大防雷减灾事故查处力度
气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防雷减灾装置普查工作……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
四、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加强防雷电设备设施建设作为预防雷电灾害的重要基础……防雷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并主动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管理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种防雷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要经常组织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六、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
雷电灾害突发性强,对电力、交通、通信、石化等行业影响重大,必须切实加强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雷电灾害发生后,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七、广泛组织防雷减灾知识宣传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有效减少雷电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