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卫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摘要)
中卫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中卫市气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中卫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其规格为正科级。中卫市气象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4个,中卫市气象台(中卫市气象信息中心)、中卫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中卫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中卫市人工影响天气技术中心。另保留中卫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挂靠计划财务科。中卫市设中卫国家气候观象台(挂沙坡头区气象局牌子)、中宁县气象局(中宁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海原县气象局(海原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兴仁气象站(兴仁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4个县级气象局(台、站),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中中卫国家气候观象台与沙坡头区气象局实行局台合一;中宁、海原两个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与县气象局实行局、站合一。中宁县、海原县气象局内设办公室、气象台、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技术中心。地方气象机构经自治区编办和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中卫市气象局管理的机构2个,分别是:(1)中卫市防雷减灾管理局。在中卫市气象局加挂该机构牌子。(2)中卫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由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履行管理职能。(3)县级气象局根据当地政府批准,设立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方气象机构职责任务的调整,由市气象局根据本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意见报地方相关部门审批。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中卫市国家气象系统人员编制核定为76名。
2.领导职数:中卫市气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市局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党组纪检组领导干部的配备、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和宁夏气象局有关规定执行。全市业务系统机构的科级领导职数核定为17名,其中: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为8名,县级气象局(台、站)的科级领导职数为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