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政办发〔2018〕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