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2005年,经中卫市总工会批复同意,成立中卫市气象局工会。中卫市气象局工会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和规定,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慰问老干部、探望住院生病职工,参与协调职工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参与青年职工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