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仪·改姓·夺休

3.婚仪·改姓·夺休

入赘很难,可最难的并不是能否入赘。因为在小说作者的笔下,入赘还算是可以化解的,即便他们只是在运用玄虚魔幻的手法去营造一个个入赘的梦境。最难的是入赘成功之后他们将要面对的一切:误解、歧视、屈辱和困苦。即使只是在梦中,这些仍是他们难以解决甚至无法回避的问题。

入赘之所以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就是因为它有一些其他婚姻所不具备的特点。首先是下聘,和一般婚姻男子一方下聘,女子一方回礼不同,在入赘中,下聘的是女子一方,而男子一方则视财力如何选择回礼或不回礼。在《张廷秀逃生救父》中便有道:“因是赘婿,到(倒)是王员外送聘,张权回礼。”(62)《桂员外途穷忏悔》中也道:“次日支翁差家人持金钱币帛之礼,同媒人往聘施氏子为养婿。”(63)

和下聘时的这种男女倒置相一致,婚礼当天,盛装打扮,如同新娘子一样坐轿上门也不是女子,而是男子:

(按:欧滁山)叫了一班鼓乐,自家倒坐在新人轿里,抬了一个圈子,依旧到对门下轿。(64)

曹婉淑要卖弄家私,不但聘礼不要他出,铺陈还不要他办,连接他上门的轿子也是自家的,索性赔钱到底,不要他破费半文。(65)

到了二十八日午后,蒋青岩先在船上香汤沐浴,换了吉服,单等去做新郎。刚到上灯时候,只听得岸上鼓乐之声渐渐相近,爆竹连天,花灯映水,就像来取亲的一般,一齐到座船上来,迎接蒋青岩。蒋青岩随即上了大轿,轿前摆了全付职事,竟望袁太守衙中来。(66)

可以看到,在入赘的一系列仪式中,原本应该由男子承担的所有责任都由女子一方担负,正如小说中所说,“凡是一应币帛羊酒之类,多是女家自备了过来。从来有这话的:入舍女婿只带着一张卵袋走”(67)。男子从婚姻的主导者变成了婚礼的参与者,甚至还不是作为“男子”参与,而是扮演了其他婚姻中“女性”的角色,接受聘礼、坐轿上门。男子一方在婚姻中原本应有的强势地位都在这样的仪式中消磨殆尽,他们成了婚姻中的“第二性”,不仅在财势上处于弱势,在婚姻关系中同样居于下风。更为尴尬的是,在进行这些仪式的时候,女方不仅大张花烛,还会广延亲友,更像是在将男子一方的难堪做成特写,公布于众。或许男子一方在爆竹连天、花灯映水的热闹和喧嚣中还来不及体会其中的异样,但从夜阑人静开始,这些尴尬和难堪便会实实在在地渗透到他们的赘婿生活之中。

成为赘婿之后,最大的疑问在于,他们要不要改姓。有学者认为,“赘婿既为妻家之后,故于本姓之上,冠以妻姓”(68),所举的例子则是元杂剧《罗李郎大闹相国寺》中的罗李郎。但从杂剧中看,罗李郎原本姓李,入赘罗家之后,被人唤作罗李郎,可见罗李郎应当是一个带有戏谑性质的绰号,并非在本姓之上冠以妻姓的明证。也有学者据方志等资料认为:“据民间惯例,男子入赘是男就女,以女家为主,所以要改为女家的姓氏。尽管官府无此规定,但在一些地方却有相当的普遍性。”(69)在小说中,没有出现过入赘男性在本姓之上冠以妻姓的状况,而男子改为妻姓的例子则间或有之。

例如在《五色石》的《吉家姑捣鬼感亲兄,庆藩子失王得生父》中,吉孝入赘到喜全恩家,便改姓为喜。《合锦回文传》里的赖本初入赘梁家之后,也曾改姓为梁。可这样的例子极为罕见,更为常见的是,男子本身并不改姓,但他所生的儿子则跟随妻姓,如《杨八老越国奇逢》里的杨八老、《陈御史巧勘金钗钿》里的鲁学曾、《定情人》里的双星等人皆是如此。

在改不改姓这件事上,在婚姻关系中处于下风的赘婿应该是没有决定权的。他们自己或是他们的儿子改成妻姓,本来就是入赘的一个条件。既然他们像女子一样被接入家中,就只能接受女子在其他婚姻中的实际待遇:被剥夺了保留姓氏以及将姓氏传至子孙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

相对说来,在赘婿需要面对的所有事情中,如女子一般“嫁”给别人或者丢弃自己的姓氏还不是最让他们痛苦的。最不堪的待遇是,他们住在女方的家中,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不触怒妻家的成员。因为和其他男子拥有休妻的主动权不同,离异的权力掌握在女方的手中,正如论者所说,“赘婿离婚之权,属于女氏,俗称‘逐婿’”(70),他们要经常性地处于被扫地出门的惊恐中。《夷坚志》中有一则名为《隗伯山》的故事,隗伯山在王小三家做入舍女婿,由于“为人无智虑,痴守坐食”,被妻家嫌弃,“常逼逐出外,不使与妻相见”,“竟成休离”,而离婚后“无以自处”(71)的隗伯山最终在妻家门前自尽。这则故事极端地体现了赘婿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弱势以及他们的无助。类似的情况在明清之际的通俗小说中也颇为常见。

在《国朝名公神断详刑公案》的《吕县尹断诬奸赖骗》里,鲁倍入赘后,因为不务生业,并有齐人之行,而被妻子逐走。《警世通言》的《宋小官团圆破毡笠》中,宋金入赘刘翁家,原本颇得岳父岳母的欢心,但因为生病,身体羸弱,渐渐招致嫌弃,最后竟被刘翁夫妇设计逐走。在同一书的《计押番金鳗产祸》里,计安替女儿庆奴招赘周三为婿,后因不满周三,“便安排圈套,捉那周三些个事,闹将起来,和他打官司。邻舍劝不住,夺了休”(72)

由这些例子可见,赘婿不仅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劣势,在整个家庭中也是弱者。即使他们已经进入女方的家庭,成为合法的一员,他们的地位还是缺乏足够的保障,随时有可能被赶出家门。无论是女方的父母,还是他们的妻室,都握有将他们驱逐出去的权力,而这样的权力也得到了官方的承认和肯定。相较于世俗性的歧视和颜面上的屈辱,这种朝不保夕的威胁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他们每一天的生活里,时刻提醒着他们:不要得意忘形,妄图把自己当成妻家的主人,更不要忘记自己低人一等的身份。

因此,尽管在小说里,入赘是商贾融入异乡生活的一种有效手段,也代表了士人改换门庭的人生理想,但基于入赘所附着的种种社会属性,对于男性来说,它很可能并不是一种令人愉悦的婚姻方式。不管是婚仪、改姓还是夺休,赘婿享受不到其他男性在婚姻中那种支配一切、掌控一切的快感。他们甚至都无法保证最基本的权利,不仅被人耻笑,而且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走。虽然入赘能够“不费一文钱,忽然得了个好妻子,又做起入赘女婿来,头顶他的瓦,脚踏他的地,穿他的,吃他的,受用他的,睡的是牙床锦帐,动用的都是金银琉璃器皿”(73),可这一切都要付出代价:颜面、声名、姓氏、宗祀、尊严……他们所失去的或许要远远多于他们能得到的。

需要指出的是,小说并没有大张旗鼓地诉说赘婿在婚姻中到底失去了多少东西。它们对于入赘好处的描摹,要远胜于对入赘负面情状的渲染。这又似乎显示出小说中的入赘可能有某种与现实入赘大相径庭的特殊性。但事实上,特殊的不是小说中的入赘本身——如前所论,入赘对于男性在入赘中的尴尬处境,其实有较为全面的展现——特殊的是作者对于这些负面情状的处理方式,小说作者往往会运用多种手法掩盖或是化解小说人物在入赘中所受到的屈辱和难堪。

以婚仪为例,当作者在努力描摹繁华富丽的结婚景象时,男子入赘时内心可能会产生的不适感实际上也被这些喧嚣的外部场景所遮蔽了。同时被这些热闹所遮蔽的,还有世间的冷眼以及他们对于未来的茫然。

改姓也经历了一番类似的遮掩。现实中的赘婿改姓应该极为常见,可正如前面所说,小说中极少有赘婿改姓的例子,这本身便耐人寻味。就算是《吉家姑捣鬼感亲兄,庆藩子失王得生父》中的吉孝和《合锦回文传》中的赖本初,最后也都恢复了原来的姓氏。更为重要的是,赖本初是以义子的身份成为梁家的赘婿,改姓不全然是出于入赘。至于吉孝,则小说中从未以“喜孝”的名字称呼他,都是称其为“吉孝”。这都是在将二人入赘后曾改姓的痕迹消抹到最淡的地步。

而对于更为普遍的赘婿之子改姓,小说中则做了另外的处理。在《陈御史巧勘金钗钿》里,入赘顾家的鲁学曾最后生了两个儿子,“一姓鲁,一姓顾,以奉两家宗祀”(74)。《定情人》里身为江阁老赘婿的双星也有两个儿子,“又以一子,继了江姓”。值得关注的是,在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话道:“双星恩义无亏,故至今相传,以为佳话。”(75)

由此可见,作者实际上是用了两种方式来淡化赘婿之子的改姓,其一,设置赘婿生有多个儿子,将其中一子改作妻家之姓,这就实际上避免了赘婿在承祀妻家宗族的同时,无法顾及自己宗族血脉延续的问题。其二,则是将赘婿之子的改姓,叙述成为一种知恩图报、有情有义的“报答”,也就回避了改姓究竟是否出于被逼无奈的疑问。经过这样的处理,赘婿之子的改姓成为皆大欢喜、恩义两全的举动。可是读者的疑惑并未完全消除:倘或赘婿只生了一个儿子,又该怎么办?是“自私地”选择延续本家的宗祀,还是出于“恩义”,改作妻姓,去做他人的子孙?这样的问题几乎无法回答,因为在小说中,作者从不会将自己逼入如此的情节绝境。相对说来,以上几种方式都较为简便,而对于“逐婿”的处理,则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