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妻·美妾:情节功能的衍生和延伸

3.妒妻·美妾:情节功能的衍生和延伸

在《警世通言》的《玉堂春落难逢夫》中,沈洪将玉堂春纳为小妾,并带回山西老家。回家后,他的妻子皮氏得知沈洪纳妾,不禁大怒,“说:‘为妻的整年月在家守活孤孀,你却花柳快活,又带这泼淫妇回来,全无夫妻之情。你若要留这淫妇时,你自在西厅一带住下,不许来缠我。我也没福受这淫妇的拜,不要他来。’昂然说罢,啼哭起来,拍台拍凳,口里‘千亡八,万淫妇’骂不绝声”(73)。从皮氏的表现看,她无疑也是一个悍妒的妇人,可应该注意的是,皮氏之所以对于沈洪纳妾有这么大的反应,并非是由于吃醋,而是因为私情。她怕沈洪进她房间,看出私情的破绽,因此才大哭大闹借题发挥,不让沈洪进房。而第二日,皮氏就用砒霜害死了沈洪。

从人物形象上看,皮氏一直与赵昂通奸,占了一个“淫”字,又毒死了丈夫,堪称一个毒妇,并且又无子嗣,几乎具备了“妒妇”所有的重要特征,可实质上,皮氏的“妒”却只是一个掩盖私情的表象。但正是由于“妒”在小说中的深厚积淀,皮氏看似是出于嫉妒的情绪爆发才会如此让人信服,不仅骗过了沈洪,甚至也瞒过了读至此处的读者,此后的情节便得以顺畅地进行下去。

在《初刻拍案惊奇》的《姚滴珠避羞惹羞,郑月娥将错就错》里,吴大郎看中了被拐骗出来的姚滴珠,旁人劝他娶为小妾,吴大郎心有疑虑,原因便在于“只是我大孺人狠,专会作贱人。我虽不怕他,怕难为这小娘子,有些不便,取回去不得”,便把姚滴珠养为外宅,仍在原处居住。此外,据郑月娥所说,她原本“是此间良人家儿女,在姜秀才家为妾,大娘不容,后来,连姜秀才贪利忘恩,竟把来卖与这郑妈妈家了”。在这篇小说中,姚滴珠和郑月娥可以算是小说的主要人物,而这两个主要人物的故事又都与“妒妇”相关。正是由于妒妇的存在,两人的命运才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姚滴珠没有被吴大郎娶回家中,只是养为外宅,这便为最后姚滴珠被解救出来埋下了伏笔;郑月娥则更是由于姜秀才嫡妻的嫉妒而被卖入青楼。在两人“一样良家走歧路,又同歧路转良家”(74)人生转折中,两个妒妇的存在都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但颇有意味的是,吴大郎以及姜秀才的嫡妻这两个妒妇在小说中并没有真正露面过,她们都是虚写,只出现在人物的对话中,被淡淡提及一笔。可就是“大孺人狠”“大娘不容”这样区区几个字,便已将十足的妒意显露出来,而两个主要人物的命运以及故事的主要情节也由此获得了充分的合理性,可以顺理成章地往前行进。

和姚滴珠、郑月娥的遭际有几分相似的还有《型世言》之《胡总制巧用华棣卿,王翠翘死报徐明山》里的王翠翘。为了偿债,王翠翘嫁与张大德做妾,而张大德的妻子钱氏是一个悍妒的妇人:“他在家里把这丈夫轻则抓挦嚷骂,重便踢打拳槌。在房中服侍的,便丑是他十分,还说与丈夫偷情,防闲打闹。在家里走动,便大似他十岁,还说是丈夫勾搭,絮聒动喃。”正是由于正妻悍妒,张大德才不肯归家,并将王翠翘养为外宅。而在张大德死后,“那钱氏是个泼妇,一到县中,得知娶王翘儿一节,先来打闹一场,将衣饰尽行抢去……将些怕事来还银的,却抹下银子鳖在腰边。把些不肯还银冷租帐借欠开出,又开王翘儿身价一百两。县官怜他妇人,又要完局,为他追比,王翘儿官卖,竟落了娼家”(75)。和《姚滴珠避羞惹羞,郑月娥将错就错》一篇不同的是,小说对于钱氏的悍妒有较为细致的描写,钱氏不只是一个挂在口边的背景人物。而相同的则是,正妻的“妒”是改变小说主要人物命运的决定性因素,王翠翘先为外宅,后又为娼,可谓结合了姚滴珠、郑月娥两人的遭际,而这所有的一切则都是拜钱氏的妒忌所赐。

姚滴珠、郑月娥、王翠翘都只是遇见了一个妒妇,命运就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在小说中,还有一连遇见两个妒妇的,这便是《醒世恒言》之《蔡瑞虹忍辱报仇》里的蔡瑞虹。蔡瑞虹全家被杀之后,被卞福所救,并嫁与卞福为妾。“谁想卞福老婆,是个拈酸的领袖,吃醋的班头。卞福平昔极惧怕的,不敢引瑞虹到家,另寻所在安下。”可还是被其妻发现,并设下计策,“暗地教人寻下掠贩的,定了日期,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将蔡瑞虹卖到青楼。此后,因为不肯接客,蔡瑞虹又被卖与胡悦为妾,“胡悦老婆见娶个美人回来,好生妒忌,时常厮闹”。胡悦在家里存身不住,便带了蔡瑞虹去京城谋官,却又被人骗了银子。胡悦“寄书回家取索盘缠,老婆正恼着他,那肯应付分文。自此流落京师,逐日东走西撞,与一班京花子合了伙计,骗人财物”(76),蔡瑞虹由此又成为他们设美人计谋骗钱财的工具。可以看到,在蔡瑞虹的悲剧性命运中,前后两个妒妇起到了异常关键的作用,她两次为妾,却又两次跌落到更为悲惨的境地中去,其背后的推力都是“妒妻”。从细节上看,两个妒妇的“狠毒”程度以及行事的方式有所不同,可情节上多少还是有些相似。而一连用两个妒妇,不仅可以看到“妒”对于衍生小说情节的强大效用,也可以看出小说作者对于“妒”在小说结构方面的依赖。

无论是简单提及还是较为细致的描写,以上的“妒妻”在小说中都是反面人物,但小说中却也存在扶危救困的“妒妻”,这可以视为“妒妻”的情节功能在“妒”基础上的延伸。在《天凑巧》的《余尔陈》中,余尔陈与青楼女子小娟两情相悦,想将她娶为侍妾,便筹集了千金,托江公子携金去为小娟赎身。不料江公子见色起意,将小娟留在家中,意图纳为小妾。最终事情的解决所依靠的正是“妒妻”:江公子的妻子得知此事之后,将小娟放走,让其与余尔陈团聚。在写及江公子之妻时,故事中有道:“这娘娘平日极有才略,醋也是醋得有道理的。”(77)作者运用“醋”去化解余尔陈与小娟二人的凄苦,这是小说中极为罕见的用情节对于嫡妻的“醋”加以正面肯定的例证。

综观以上所举的例子,“妒妻”在小说的情节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作者不是在单纯地展示“妒”所释放出来的淫威,或是用小说的方式去保存某个“疗妒”的医案,而是努力探寻“妒妻”在小说情节结构方面的价值,利用“妒”这种特殊的情绪及其衍生和延伸出来的行为,去为故事的构建和发展提供别的情节元素所无法取代的便利。

以上这些写到“妒妻”的小说,有两个共同的特点。第一,小说主要描写的人物不是妒妻。不论是嘴边的简单提及,还是有较多的出场机会,“妒妻”在小说中都不是作者主要描写的对象。这些女性都是背景人物或是次要人物,她们能对主要人物的命运产生决定性的支配作用,但她们在小说中的地位却远远不能和那些主要人物相提并论。(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小说主要描写的人物是“妾”。可以看到,玉堂春、姚滴珠、郑月娥、王翠翘、蔡瑞虹、小娟等人是小说中最重要的女性角色,甚至是最重要的角色,而她们也都无一例外地或是一直为“妾”,或是曾经为“妾”,“妾”是她们最为重要的身份标识。

由此可以看到,当小说作者不再保持对“妒”的别样关注,并且不再执着地用小说去对于“妒”予以惩戒的时候,这种情感的相对疏离让“妒”还原到了其自身本该具有的状态:一种普通的小说情节元素,抑或是在某种状态下不可或缺的情节元素。前面所提及的第一个共同之处正说明了这一点。

在本节的开始处曾提到“妒妻美妾”这个词,这并非是一个简单的列举,而是体现了两者之间命运的深刻关联,对于“妾”来说,尤其如此。“妒妻”或许可以在没有美妾存在的情况下肆意挥洒自己的醋意,但“美妾”却一定会面对一个“妻”的存在,“妻”的嫉妒与否直接决定了妾的人生走向和生存状态,这也是本节先后将“贤妻”与“妒妻”纳入讨论的原因所在。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前述那些有“妒妻”参与,但“妾”却是主要人物的小说就并非只是一个具有偶然性的集合,而是体现了某种必然:当小说以“妾”作为主要人物去描写她们的经历和遭际的时候,“妻”是必不可少的人物设置,而当小说着力描写这些妾悲惨的境遇之时,“妒妻”的出现又势必是理所当然、不可或缺的了。

“妒妻美妾”虽然是一种颇具悬念感同时又不无经典意味的小说格局,但这样的对立是不全面的。就完整的家庭关系而言,即便是最为抽象的对举也不应该是两者,而应该是三方,即:夫、妻、妾。可耐人寻味的是,小说中最为激烈的冲突往往发生在妻妾之间,“夫”这个角色往往淡薄到可以让人忽略不计的地步。他们在妒妻恣其凶悍时多是隐忍不发或是坐视不理,即便他们少见地挺身而出,也会在妒妻的当头棒喝声中被镇压下去。也就是说,无论他们的具体表现如何,他们的行为举止都既不能对妒妻有所干涉,也不能改变美妾的命运,更不能影响小说的整体进程。恰如“妒妻美妾”这个词所暗示的,“丈夫”基本上可以算得上一个“隐身”的小说人物。

事实上,就“纳妾”婚俗本身而言,应该与丈夫的行为最为相关,如果不是男性娶入庶妻,妻妾之间的一切都根本无从谈起。但不仅在“贤妻纳妾”的模式中,本应属于男性的具体行为被贤妻越俎代庖;在“妒妻美妾”的模式中,男性也成为空白或是空气。似乎“纳妾”就是一场女性之间的战争,和男子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导致了小说视角的转移,“纳妾”原本应该基于男性对于女性的欲望而产生,男性显然才是整个事件的掌控者和支配者。可当男性在这些故事中“隐身”之后,视角却彻底转移到女性这边。如果说“贤妻”还是男性阴影笼罩下缺乏性别特质的女性,那么“妒妻”从某种程度上说则可以看作自身的性别意识最为纯粹也最为彰显的女性,当她们肆无忌惮地发泄自己的妒意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在同男性的要求和期望做着至为激烈的抗争。因此,男性在这些故事中所显现出来的懦弱,其实也可以看作男性意识被压制的一个缩影。正由于男性的欲望和意识被隐藏、被压抑,小说才得以大量显现女性的困惑、纠结和苦难,并尝试着从她们的角度去看待家庭环境、人际关系的变化,甚至像前面所举以“妾”为主要人物的小说一般,真正从女性的角度关注她们的命运变迁。从这个角度说,虽然“美妾”在小说中要受到“妒妻”的种种凌虐和折磨,可恰恰是因为“妒妻”站在女性立场上对于男性的抗争,她们的经历才获得了这种普遍性的独立成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