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缺位造成的危机
在《警世通言》中,有一篇名为《乔彦杰一妾破家》的小说。小说中的乔彦杰是一个商人,在路途之中娶了春香为妾,并带回家乡。由于正妻高氏不许春香住在家中,乔彦杰便另租一屋让春香居住。在乔彦杰外出经商期间,春香和帮工董小二暗中通奸,高氏听到风声,让春香搬回家中居住。董小二又乘机骗奸了高氏的女儿玉秀。高氏发现此事,与春香合谋,将董小二害死。在董小二的尸首被发现之后,高氏、春香、玉秀等人都被抓入官府,并相继死在狱中,乔家的家产也尽数抄没入官。乔彦杰回到家乡,发现家中妻妾、女儿、财产俱丧,只能投湖自尽。
乔彦杰从一个家资富足、生活和顺的富商,到最后变得一无所有,其人生状态经历了巨大的落差。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落差,从表面来看,源头在于他所娶的美妾春香。正是春香与董小二偷情,才纵容了董小二的色胆,导致了玉秀被其骗奸,而这也就直接引发了董小二被杀以及高氏等人一同入狱的后续事件。可以说,乔彦杰的家破人亡,都是由于“纳妾”引起,这也正是题名“一妾破家”的来由。
因此,不妨用“一妾破家”来指代这种情节模式,往往为小说作者所津津乐道的“晋朝石崇,爱一个绿珠,不舍得送与孙秀,被他族灭”,以及“唐朝乔知之爱一妾,至于为武三思所害”(97)都典型地体现了此种模式。而“一妾破家”式的故事在明清的通俗小说中也不鲜见。
在《国朝名公神断详刑公案》的《韩代巡断嫡谋妾产》中,富户袁圣娶妻尤氏,三十无子,又纳妾程氏,生有二子。后来尤氏又生一子,便对程氏及其两子心怀妒害,趁着袁圣外出经商期间,将程氏母子害死。此后事发,尤氏被凌迟处死。等到袁圣回来之后,“见家中五口只存一丁,不胜悲咽”(98)。在《古今小说》的《汪信之一死救全家》里,洪恭娶了一个妾细姨,平日十分勤劳,却也非常吝啬。由于细姨不许洪恭把几匹好绢送给程彪、程虎,惹恼了程氏兄弟,告洪恭等人谋反,洪恭及其好友汪革因此被当作反贼通缉。在《五色石》的《吉家姑捣鬼感亲兄,庆藩子失王得生父》中,吉尹原本娶妻高氏,生一子名为吉孝。高氏死后,吉尹又纳妾韦氏,生子吉友。韦氏仇视吉孝,不断挑拨吉尹、吉孝父子的关系,终于使得吉尹亲手杀死了吉孝,此后吉友也不慎被人拐走。吉尹原本有两个儿子,却弄到没有子嗣的地步,又知道儿子是受冤而死,竟把眼睛哭瞎。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到,这些“一妾破家”的故事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原本安然无事、风平浪静的家庭都由于“纳妾”而掀起了狂风巨浪,整个家庭因此陷入倾覆毁灭的危机中。“纳妾”是整段故事的起点,也往往被视为引发危机的源头。就此而言,如果将《金瓶梅》中西门庆纳潘金莲为妾视为情节的起点,则西门家后续发生的种种事端乃至西门庆之死都与此事有密切的关联,其也同样属于“一妾破家”的情节模式。但需要提及的是,“纳妾”虽然是危机的肇始者,可“妾”在这些故事中却未必有如此巨大的能量,能独力掀起风波。
在《韩代巡断嫡谋妾产》中,整个事件的中心人物是正妻尤氏,她对于程氏母子的嫉妒谋害才是倾覆家庭的罪魁祸首。在《汪信之一死救全家》里,细姨的吝啬固然是引发程氏兄弟诬告谋反的诱因,可程氏兄弟之所以有这番举动,大半是由于在洪恭好友汪革家所受的冷遇,心中痛恨汪革,要用谋叛这样的罪名去陷害他们。在这些故事中,责任最为直接的或许要算《吉家姑捣鬼感亲兄,庆藩子失王得生父》里的韦氏。可在韦氏的身边还有一个养娘刁氏,韦氏之所以仇视吉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刁氏搬弄是非,韦氏对于吉孝的陷害,则是出于刁氏的献计,而最后弄丢幼子吉友的,也恰恰是刁氏。
可以发现,在这些“一妾破家”型的小说里,“妾”对于整个家庭的破坏力,并不如表面上所显现的那般剧烈,她们是事件的起点,却未必是引发事件的主要责任者。实际上,如果谈及责任,另一些人物的责任更为直接,这便是小说中的男性。
在《乔彦杰一妾破家》和《韩代巡断嫡谋妾产》中,都有一个相似的情节,即乔彦杰和袁圣都因为经商而外出数年之久,这种在家庭中的“缺位”可以看作此种类型小说的“丈夫”的一个共同点。在《汪信之一死救全家》和《吉家姑捣鬼感亲兄,庆藩子失王得生父》中,洪恭和吉尹虽然没有离开家庭,但他们不仅无法有效地制止,甚至还在用默许的方式骄纵侍妾的吝啬和仇视。也就是说,在家庭中,他们没有起到应当起到的作用,没有尽到理应尽到的责任,这同样也是一种“缺位”。(https://www.daowen.com)
按照这样的角度往前推衍,纳妾是整个事件的起点,可纳妾行为的实施者同样是男性。如果说,在怨气丑声故事中,是男性有限的能力难以匹配他们无止境的欲望,才引发了“丑声”,那么,在“一妾破家”的故事中,是男性纳妾之后的“缺位”导致了最后危机的爆发。对于这一点,《乔彦杰一妾破家》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书中写到乔彦杰是一个“好色贪淫”的人,在路上行船时,看到美妇春香,“心甚爱之”,因此将她娶为小妾。在将春香带回家乡养在外宅之后,乔彦杰又要出去做生意,曾对春香道:“我出去多只两月便回。”可乔彦杰一去便是两年,原因在于“与一个上厅行首沈瑞莲来往,倒身在他家使钱,因此留恋在彼,全不管家中妻妾。只恋花门柳户,逍遥快乐”。恰是因为乔彦杰不在家中,徭役无人去做,春香只能出钱雇董小二去做工,这才引发了两人的奸情。而在高氏命春香搬回家中之后,由于乔家没有男丁,无人照管,因此又将董小二留了下来。“不想乔彦杰一去不回,小二在大娘家一年有余,出入房室,诸事托他,便做乔家公”,以至于骗奸了玉秀。此后高氏、周氏两人联手将董小二杀死,并弃尸河中,也是因为家中无人可以商议,没有人可以提供更好的主意,倘或有其他办法可想,或许也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手段。
也就是说,在故事每一个重要的关节点,都有一个扭转整个情节态势的契机,而这种契机都是同一的,即乔彦杰在家。只要乔彦杰当时在家,在每一个关节点,就不会直接引发春香通奸、玉秀被骗奸、杀董小二等单个事件,也就不会将这些事情累积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以至于导向最后家破人亡的惨烈后果。
实际上,即便在董小二的尸首被发现之后,事情仍然有回转的机会。泼皮王酒酒去乔家勒索,高氏非但不给钱,还骂了他一顿:“你这破落户,千刀万剐的贼,不长俊的乞丐!见我丈夫不在家,今来诈我!”此后,书中写道:“王酒酒被骂,大怒而去。能杀的妇人,到底无志气,胡乱与他些钱钞,也不见得弄出事来;当时高氏千不合万不合,骂了王酒酒这一顿,被那厮走到宁海郡安抚司前叫起屈来。”(99)这才使得高氏、周氏、玉秀等人都被抓入官府,在狱中送命。对此可以假设一下,如果乔彦杰在家,王酒酒未必敢去敲诈,即便王酒酒敲诈,见多识广的乔彦杰也会有更妥帖的办法去解决问题。因此,在事情尚处于可以转圜的时候,乔彦杰却不在,这才是最为致命的。
总之,在故事每一个重要的关节点,乔彦杰都处于“缺位”的状态,而整个情节不可逆转的态势也便由此不能改变。从这个角度来看,高氏所说的“见我丈夫不在家”既是那一处情节的关键,更是整部小说的题眼。
再回到“一妾破家”的概括上来,可以发现,男性家庭职责的缺失在这种概括中被大量遮掩和回避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妾”自身的弱点和缺陷,例如贪淫、吝啬、嫉妒等。这或许是一种传统叙述方式的沿袭。家庭是社会以及国家的缩影,当红颜祸水、倾城倾国之类的宏观叙述屡见不鲜的时候,将视角缩微到一个家庭之中,由美貌的妾去承担相应的责任,既显得新鲜有趣,又古朴有致。更为重要的是,“妾”本身就是一类特殊的女性形象,她们自身的属性或许才导致了“妾”更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