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困境及阴骘难题的纾解

4.道德困境及阴骘难题的纾解

妾是可以买卖并有一定价码的,根据小说中的叙述,买妾多则七八百两银子,少则十数两银子,价格基本在此区间浮动。这也就是说,妾的价码并不低,即使少至十数两银子,也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的,尤其是小说中那些生活并不宽裕的士人或是市民。

更为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来看,即便是有钱的富人也不能随便纳妾。例如在元代,“禁庶民纳妾,嗣以谭澄之请,始准四十无子者,得纳妾”;明朝基本沿袭了元代的禁令,并规定“亲王以下,纳妾各有定数。且有年龄之限,其制甚严”(115)。制度层面的规定虽然严格,可具体的实施情况却未必如此:“历代诸侯以降,迄于庶民,媵妾之数,虽礼法均有明制,惟按诸事实,往往无限,且豪侈相竞,以多为尚。”(116)

但无论怎样,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那就是纳妾者应该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家产富足,最好是并非庶民阶层。而“妾”的多少,也直接体现了男性的身份和地位的高低,妾越多,也就越发意味着男性门第的显贵以及家资的豪侈。正因为如此,“妾”在小说中往往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并进而被寄予了对于显赫身份的某种想象和理想

小说中有道:“原来士子中了,有四件得意的事:起他一个号,刻他一部稿,坐他一乘轿,讨他一个小”,“新进士娶妾,也算通例”(117)。“纳妾”由此成为男性改换身份,从庶民而成为仕宦的一个标志。在《八洞天》的《收父骨千里遇生父,裹儿尸七年逢活儿》中,鲁翔就是才中了进士,便在京城娶了一妾;《石点头》之《王孺人离合团鱼梦》里的王从古也是新中进士,便在临安帝都中要买一妾。

刚考中功名的士人用“纳妾”来体现自己身份的变化,而对于那些还没有取得科名的贫寒士子来说,“纳妾”也因此与“进士”的身份发生关联,成为想象中可以与金榜题名密不可分的一幅人生美景。小说中便说道:“要想姬妾众多,除非中了科甲,方才娶得像意;不然就拼了银子娶来,那些姬妾也是勉强相从,不觉得十分遂意,见了富贵之人未免要羡慕他,这个风流才子依旧做得没兴。所以尽心竭力,只想读书,一毫不去外务,他的学业岂有不进之理?”(118)正因为如此,在《醒梦骈言》的《违父命孽由己作,代姊嫁福自天来》里,兴儿从店主人的梦中得知自己有解元之分,便想着要娶个美妾,却因为“解元还未曾中,便憎嫌妻丑,要想纳妾,心地不好,已在榜上除名”(119)

对于考取科名便等同于纳妾,在其他小说中也有类似的反省。例如《型世言》中便道:“只是一个妻,他苦乐依人,穷愁相守;他甘心为我同淡泊,可爱;就是他勉强与我共贫穷,可怜。怎一朝发迹,竟不惜千金买妾,妄生爱憎?”(120)然而如此站在正妻的立场上反思发迹纳妾之失的故事以及议论极为少见,考取功名便买妾纳妾反倒是小说中的通例。

实际上,纳妾可能也是小说作者对于士人现实道德困境的某种解答。在《风流悟》一书中便说道:“故汉光武说道:‘富易交,贵易妻。’是说破千古不安分的世情。宋弘答道:‘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是表明千古当守分的正理。然当今之世,遵宋弘之论者,百不得一,依光武之言者,比比皆是。”(121)相对于令人不齿的“贵易妻”的行为,“纳妾”虽然会妄生爱憎,却至少坚守了“糟糠之妻不下堂”的道德底线。因此,纳妾既照顾了士人在发迹之后改变婚姻状态以符合当前身份的迫切需要,又保证了自己的道德操守不受损害并且不被非议,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去解释为何小说中士人得第之后便抛弃结发妻子的事例并不多,而纳妾的情况却极为常见。(https://www.daowen.com)

也就是说,纳妾可以缓解婚姻中的道德困境。它在小说中的功能尚不止于此,纳妾还能够解决“阴骘”的难题。小说中的士人普遍相信阴骘对于科名有莫大的影响,但阴骘对于科名的影响存在两面:只有在“做好事”的情况下,才能成为正面的推动力量,如果“干了歹事”,则反会“减了禄籍”(122)。而问题也就在这里,小说中的士人往往以追逐美色为己任,同时,追逐的具体过程也往往是小说叙述的重点。这样的追逐往往意味着对于阴骘的损害,以至于会影响到士人获取功名的合理性,而获取功名又大多是小说叙事的目标所指。因此,这实际上也就造成了小说叙述的过程与叙事目标之间会产生抵牾。“纳妾”则恰好提供了解决的办法。

小说中有道:“大凡行奸卖俏,坏人终身名节,其过非小。若是五百年前合为夫妇,月下老赤绳系足,不论幽期明配,总是前缘判定,不亏行止。”(123)虽然纳妾只是娶庶妻,却勉强可以归入“合为夫妇”之类,也就因此做到了“不亏行止”。如《连城璧》中所说道的:“要做风流才子,只好多娶几房姬妾,随我东边睡到西边,既不损于声名,又无伤于阴骘,何等不妙。”(124)“纳妾”成为可以协调风流和阴骘之间的矛盾,使得二者能够和谐共存的完美的解决方案,这既可以用来解释小说中数美同归一男模式形成的一个重要缘由,也多少说明了为什么小说作者对于“纳妾”以及“妾”会如此偏爱。

从这个角度看,在数量上的便利,正是“妾”被大量写入小说的一个原因。相对于名额只有一个的正妻,理论上说,妾的数量是可以没有止境的。在《桃花影》中,魏玉卿一共娶了五个妾,《醒名花》中的湛国瑛娶了六个妾,《巫山艳史》的李芳则是有妾七人,而《杏花天》里的封悦生更是一连纳了十一个妾。小说作者可以放开手去,用酣畅的笔墨极写这些男性猎取群艳的过程,并将这一过程通过数量的叠加无限扩容,然后再在小说的结尾用“纳妾”的方式曲终奏雅,将这些女性以“妾”的名义统统收归于自己的房内。通过这种方式的操作,他们既得到了男性追逐美色、放纵欲望的实际快感,也感受到了在制度层面只有王侯显宦才配拥有的那种“左拥燕姬,右拥赵女,娇艳盈前,歌舞成队”(125)的优越。

值得注意的是,布斯在讨论小说中的道德观念的时候,曾以戏剧作为对比:“一部戏剧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种直接建立的、无需思考的观点上的一致”,“甚至最为令人疑虑的戏剧也几乎总是建立于容易领会、广为接受的思想规范之上”。事实上,这一点在以上所论及的明清通俗小说的纳妾中也体现得非常明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小说作家或许都会以对于“风流”的多样化书写呈现“复杂扰人”(126)的价值,但最终却仍需给所有这些书写提供一个合理的符合大众认知的道德基础,而这一过程的实现正是有赖于纳妾。纳妾不仅使得作者能够在个体化的价值追求与大众化的伦理需要之间达成统一,格外便利的是,纳妾本身对于数量的宽纵还极大地扩张了个体价值伸长的空间,同时又保证了小说的整体叙述合乎道德尺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纳妾是高阶社会地位的标志,也是庶民转换身份的象征,因此被小说作者寄予了美好的想象,纳妾和获取功名关系密切甚至可以等量齐观,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小说人物和作者共同的人生理想。更为重要的是,纳妾可以缓解小说人物在婚姻道德上的困惑,并解决风流与阴骘无法并存的难题,使得小说的叙述能够在情节和意旨两方面都不偏不倚地驶向最终的叙事目标。所有的这一切,都决定了纳妾在小说中会高频率地出现,成为一种独特的小说叙事。

当小说中的作者在写到“妾”的时候,他往往会把对于现实的种种憧憬、理想和想象都投到纳妾的身上。在这样的状态下,他们或许会忘记妾的出身低微,也不会仅仅将其当作一个可以买卖的物品。因而,用这样的眼光再去反观“一妾破家”型的小说,会发现小说作者在男性“缺位”的状态下将“破家”的责任归于“妾”,既是一种推卸,也是一种依赖。他们用妾去填充他们的人生理想,也依赖于“妾”去实现对于故事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