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的纳税筹划技巧

二、车船税的纳税筹划技巧

车船税的纳税筹划方式如图8-7所示。

图8-7 车船税的纳税筹划方式

1.购买时的筹划

企业和个人在购买车船时,一般都会从价格、性能等方面进行考虑,而往往忽略了这些车船将来可能缴纳的税款,实际上,这些税款也应该在购买车船时予以充分的考虑。我国对同一类船舶按吨位计税,使吨位多、收益高、负担能力强、享受航道等设施利益多的船舶,多负担一些税款;使吨位小、收益低、负担能力弱、受益于航道等设施少的船舶,少负担一些税款,以体现合理负担、公平税负的税收政策。

我国对同一类船舶按吨位计税,使吨位多、收益高、负担能力强、享受航道等设施利益多的船舶,多负担一些税款;使吨位小、收益低、负担能力弱、受益于航道等设施少的船舶,少负担一些税款。实际上对机动船和非机动船而言,均相当于全额累进税额,即应纳车船税的税额随着其“净吨位”或“载重吨位”的增加而增加,吨位数越大,适用税额也越大。在临界点以下和在临界点以上,吨位数虽然相差不大,但临界点两边的税额却有很大变化,这种现象的存在便使纳税筹划成为必要。企业和个人在选择购买船只时,一定要考虑该种吨位的船只所能带来的收益和因吨位发生变化所引起的税负增加之间的关系,然后选择最佳吨位的船只。

2.特定减免

对尚未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属于应减免税的新购置车辆,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供机构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车辆权属证明文件以及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验符合车船税减免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出具该纳税年度的减免税证明,以方便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新购置应予减免税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已缴纳车船税的,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验符合车船税减免税条件的,税务机关应退还纳税人多缴的税款。

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税收优惠条款

我国税法中规定了一些车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如果企业或个人的车船能够以这种免税车船的形式出现,无疑可以节省不少税款。

由于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免税。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免车船税。

【案例解析】

某企业欲购买一只船,现有两只船可供选择:一只船的净吨位为10000吨,一只船的净吨位为10100吨。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①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②净吨位2000吨的,每吨4元;③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④净吨位10001吨及以上的,每吨6元。

方案一:购买净吨位为10100吨的船,适用税额为6元/吨。

应纳车船税=10100×6=60600(元)

方案二:购买净吨位为10000吨的船,适用税额为5元/吨。

应纳车船税=10000×5=5000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车船税10600元。因此,方案二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