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赏罚之间:“用命赏于祖”【

】与“弗用命戮于社”
我们可以推断:最早的法是军法,最早的法官是军事法官。因为最初的国家大事就是祭祀和军事。《尚书·甘誓》:“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即对有功者行赏于祖先神前,对有过者施罚于社稷神前。这是战前发布的军令,大家必须服从。战后法官以此行赏施罚。据传,最早的法官是皋陶。《诗经·鲁颂·泮水》:“淑问如皋陶,在泮献囚。”郑玄笺:“善听狱之吏如皋陶者。”我猜测,皋陶与独角兽廌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否则皋陶为什么可以仰仗一角神羊来决狱,廌又怎么成了法官的名称了呢?“赏”即“庆”(慶),于是,甲骨文里面有左心右廌的【
】字,又有了左廌右丄的【
】字,心代表庆功时的喜悦,丄即古代的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