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公允的法律精神

(一)追求公允的法律精神

“法”字从其产生的含义来说就有“平之如水,从水”,即公平的意思。儒家的“为政以德”、“为政在人”、“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等思想在传统中国社会发展中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中国传统法律通过追求公平,一方面可以洗清民众的冤屈,另外一方面也教化民众,从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追求公允是中国古代司法纠错制度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司法纠错制度的作用就是要调整古代整个司法关系,解决古代社会的各种冤案错案以追求公平,实现公平,更加有利于司法走向稳定社会秩序的方向。能够得到公正的结果,是人们一直追求的理想。审判公正性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证通常审判程序的正常执行,以追求最佳的审判结果;二是当正常审判程序不能良好解决冤案错案时,应该要有另外一套制度使它们得到合理解决。申诉、复核、会审、监察等各种纠错制度正是实现公正结果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们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无辜者还以清白,对应该承担责任的人给予惩处,从而维护公平。在古代中国,在冤案错案的发生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情况下,为了能够纠正冤案错案,纠错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