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死刑复核程序

三、唐代死刑复核程序

《周礼》所述的这套审判制度,未必就是西周实行的制度,但它却是儒家学者心目中最理想的最合理的死刑复核制度,也是各清明王朝所追求的目标。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唐代十分重视对死刑的复核,除皇帝本人拥有最高的死刑复核权外,中央多个机构还拥有对死刑的复核权,其中刑部、门下省、中书省、尚书都省及御史台从不同角度对死刑进行复核,在死刑的法定复核程序中分别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出唐代统治者关于“慎用死刑”的立法指导思想,现分述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