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官吏选任法制的嬗变

一、中国传统官吏选任法制的嬗变

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统治者相当重视官、吏的选任。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的官吏选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别具中国特色的一套完整体系。苏东坡曾经说过:“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2]这句话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嬗变:历经“客卿制”到“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到唐代的“科举制度”。唐代之后,科举制是官吏选任的基本制度,具体内容在不同时代略有变化。不过,因时而异,不同时代还辅以不同的选任制度,唐之后基本上形成以科举制为主体,以荐举、恩荫等为辅的选任体系,其中凝聚的智慧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传承,对今天公务人员的选任仍有极大的借鉴意义。(https://www.daowen.com)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传统法制中相继产生了形式多样的官吏选任方式,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