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结语
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不断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新思想是否有悖传统,必须受到检验,而在近代,传统是否有悖于强势新思想,则必须受到检验?”[59]此说的基本预设是西方独占了一切超历史的普遍价值,中国只有接近西方才能进步。儒教中国得以存续的关键在于君主与官僚制度的对立关系与控制机制,而西方因素的出现使贫弱的中国逐渐成为一个“失去了对立关系的社会”。传统主义者由于丧失了思想的自明性而丧失自信,而反传统主义者在接受、拒绝、再接受西方思想的过程中获得心理安定的方式。[60]列文森的独断前提并不能与历史相调和,如近藤邦康所说,“把抵抗西方之物作为游离于知的世界之外的土壤中所产生的一种情绪的、心理的要求(慰藉)来说明”,其实是在回避根本性的问题。[61]
如果承认西方独享一切超历史的普遍真理,中国的政治智慧就是零甚至负数,这显然不合常理。博尔赫斯说,一个国家的特征在其想象力中表现得最充分。当回顾人类政治智慧的开端时,西方人首先想到的是苏格拉底。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下午,他的习惯仍然是“讨论”,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讨论。此后,政治便常常被想象成某种“议会”的类型,虽不失精致,却总弥漫着找不到领路英雄的失望气氛。中国人通常相信制度是决定性的东西,而新制度只有在被指涉会构成“礼”的历史与书面世界时才能存在。《礼记》中说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从历史的角度解决了权力品质的问题。商周之际,箕子为武王陈述《洪范》,于是西周礼乐之制被确定为一种中国式政治标准。
《洪范》中的“九畴”是治国平天下的条理,中国人向来是对它没有意见的:“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这一完美的秩序如同戏文中的唱词,“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直到19世纪末,中国人都把它来想象成“天下文明”的标准。当然,制礼与改制是与道义相关的大事,只有圣王才有资格,礼下庶人不过是一种额外的出路。于是,在危机四伏的清末,民主的潜能被想象成《尚书》中的“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而在王气渐失、兵气日盛的民国,民主又被想象成“庶民的胜利”,颇有点“礼失而求诸野”的味道。
中国古时有礼仪三千,秦变制度,隋变文物,之后才有汉唐文明的舒枝展叶。百年来的生于忧患,仍是在寻求文明的翻新。若要打破“尊西人若帝天,视西籍如神圣”的虚妄,现今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仍是要追问:宪政与民主何以成礼?谁人能再为时代陈述《洪范·九畴》?
相传太平军在南京住下之后,看见民间在种田做生意,便开始羡慕有家乡的湘军。万物都宁愿保持其本来面貌,中国亦如是。
【注释】
[2]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35页。
[3]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70~372页。
[4]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传记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50~51页。
[5][美]魏斐德:“讲述中国历史”,载《史林》2001年第3期。
[6]当时舆论对清廷的这种做法曾有尖锐的批评,如1906年《中国新报》上刊载的“新官制评论”一文就认为:“在世界之立宪国,当其由专制政体而改为立宪也,皆其国民有以造成之故,其立宪国国民之地位,非离乎国民而别有人焉授与之者也。今不闻我国民谋自建设立宪政体,而立宪之说反自政府倡之,世界安有人民不自谋立宪,一切任政府之所为,而立宪国家,可以成立者乎?彼政府者,微论其不必果欲立宪也,即其欲之,殆亦不耕而求获耳!矧现政府之立宪议,固不必果有是心乎,微特无是尽也,彼又将藉此以坚一般人民望之待之之心,而因以假改革之名,为所欲为攫夺吾人民一切之权利,不唯不触人民之怒,而欲以博人民之欢心焉。是故政府主倡立宪之结果,适足愈巩固其专制势力耳。人民不知自谋,彼亦何乐而不为此者,而顾欣欣然望之,望之不已,而又待之。呜呼!此吾所以悚悚然危也。”参见熊范舆:“新官制评论”,载《中国新报》第1号,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
[7]Philip A.Kuhn,Origins of the Modern Chinese Stat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p.20~45.
[8]Chang-p’eng-yuan,“Constitutionalism in the Late Qing:Conception and Practice”,载《台湾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8期。
[9][日]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李庆、张荣湄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10][日]小野川秀美:《晚清政治思想研究》,林明德、黄福庆合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2年版,第88页。
[11][澳]沙培德:“中国保守主义思想根源中的立宪主义与儒家思想─外来政治模式与民族认同相关之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与世界:第二届近代中国与世界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97~115页。
[12]孙春在:《清末的公羊思想》,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60页。
[13][美]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
[14][加]陈志让:“现代中国寻求政治模式的历史背景”,载张玉法主编:《中国现代史论集》(第一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第276页。
[15]全汉升:“清末的‘西学源出中国’说”,载《岭南学报》第4卷第2期;“清末反对西化的言论”,载《岭南学报》第5卷第3、4期合刊。
[16]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传记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53页。
[17]孙春在:《清末的公羊思想》,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60页。
[18][澳]沙培德:“中国保守主义思想根源中的立宪主义与儒家思想—外来政治模式与民族认同相关之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与世界:第二届近代中国与世界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97~115页。
[19]萧公权:《萧公权全集之五:翁同龢与戊戌维新》,联经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141页。
[20]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台湾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1年版,第354~356页。
[21]胡绳武、金冲及:《论清末的立宪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3页。
[22]胡绳武、金冲及:《论清末的立宪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50页。
[23]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65~371页。
[24]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72~373页。
[25]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79~382页。
[26][加]陈志让:《乱世奸雄袁世凯》,傅志明、鲜于浩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8页。
[27]近藤邦康提醒读者深究中国思想史上的几个“分离”:其一,孔子作为教主是绝对的,作为一方布衣则是相对的,所以,必须“托古”以“改制”。这样孔子就有了“志”、“意”与“事”、“制”的分离:其“志”、“意”在于“太平”、“大同”,其“事”、“制”不得不立“拨乱之制”。其二,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前说,中国正处于“小康”向“大同”之世的转变中,而变法失败后,他却认为中国还处在“据乱”之世,应向“升平”之世转变,“太平”、“大同”之世被无限期地推向了彼岸世界。康氏的“三世说”在观念上存在着这种分离的因素。其三,精神救济者(素王)与权力的保持者(皇帝、军阀、领袖等)之分离。参见[日]近藤邦康:《救亡与传统——五四思想形成之内在逻辑》,丁晓强等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页。
[28]萧公权:《康有为思想研究》,汪荣祖译,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65页。(https://www.daowen.com)
[29]朱一新:“朱侍御答康有为第四书”,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六十五集),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66年版,第29~36页。
[30]萧公权:《康有为思想研究》,汪荣祖译,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147页。
[31][日]近藤邦康:《救亡与传统——五四思想形成之内在逻辑》,丁晓强等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9页。
[32][美]史景迁:《天安门——知识分子与中国革命》,尹庆军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2页。
[33]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25页。
[34]萧公权:《康有为思想研究》,汪荣祖译,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406页。
[35]民国初年,政制与宪法皆不成款式。由于派系政争、宗族主义、地方主义等因素的影响,个人较之于制度更能左右时局的发展。因而,民国人物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可能是民国史研究的突破口。举例而言,康有为、梁启超、陈炯明等倾向于借用古人立场来处理今日危机,而孙文、廖仲恺等则站在革新立场,以相对自由的姿态与传统保持距离。相对而言,袁世凯、杨度、鲁迅等处于更为复杂的立场,他们虽都拥有传统式的教育,但并未把参加科举考试当作缙绅之阶;他们虽没有强烈的回归传统的愿望,但传统思想与行为方式不时出现在其言行中。简而言之,洪宪帝制、五四运动的复杂性象征性地代表了民国初年文化与政治的独特风貌。参见[日]山田辰雄:“近代中国人物研究”,载《文汇报》2011年9月19日。
[36][美]艾兰:《水之道与德之端:中国早期哲学思想的本喻》,张海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3~109页。
[37]王人博:“民权词义考论”,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1期。
[38]王人博:“民权词义考论”,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1期。
[39][日]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索介然、龚颖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59页。
[40][日]沟口雄三:“中国公私概念的发展”,载《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41][日]沟口雄三:“中国与日本‘公私’观念之比较”,载张中秋编:《中国法律形象的一面: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页。
[42][日]沟口雄三:“中国公私概念的发展”,载《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43][日]沟口雄三:“中国公私概念的发展”,载《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44][日]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索介然、龚颖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50页。
[45]萧公权:《康有为思想研究》,汪荣祖译,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136页。
[46][日]小野川秀美:《晚清政治思想研究》,林明德、黄福庆合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2年版,第1~32页。
[47][日]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李庆、张荣湄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34页。
[48][日]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李庆、张荣湄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49][日]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索介然、龚颖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530页。
[50][日]岸本美绪:“比较法制史研究与中国社会像”,载《人民的历史学》,东京历史科学会1993年出版,第116页,转引自[日]沟口雄三:“中国与日本‘公私’观念之比较”,载张中秋编:《中国法律形象的一面: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322页。
[51]1906年1月11日,出洋考察宪政的戴鸿慈等来到檀香山,在日记中描述了清末立宪的巨大效应:“至领事署,延见众商及各学堂男女教习暨诸学生,演说勉励数语,群唱爱国歌,呼‘皇上万岁’者三、‘宪法万岁’者三……其希望立宪之热诚,溢于言色,亦足见海外人心矣。”在民族主义兴起的欧洲,它是人类寻求不朽的宗教努力失败后最强大的意识形态。与“民族”这一概念的建构性相比,宪政乃至宪法万岁的全民感觉缺少构造历史的影响力。民族概念的引入确实形成了一种民族主义话语,并且参与了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构建,而宪法概念及制度的引进则往往演变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参见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陈四益点校,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4页。
[52][加]陈志让:《乱世奸雄袁世凯》,傅志明、鲜于浩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4页。
[53]辛亥革命为革命派和所有参加革命的其他政治势力带来了两大任务,即共和制民主主义的实现和强有力的领导能力的建立。一方面,辛亥革命后产生了三个相当于议会的政治机构,暂时实现了有限的政治参与和民主政治: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1911年11月15日~1912年1月17日)、临时参议院(1912年1月28日~1913年4月8日)和正式国会(1913年4月8日~1913年11月4日)。另一方面,赋予政府或政党强有力的领导能力是实现宪政的手段,于是,宪政史上“代行主义”确立起来,并且在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和宪法之治的宪政道路上一直保有正当性。在中国同盟会1906年发表的纲领性文件《军政府宣言》中,军法之治是指“军政府督率国民旧污之时代”,“军队与人民治于军法之下,军队为人民戮力破敌,人民供军队之需要及不妨其安宁”。约法之治是“军政府授地方自治权于人民,而自总揽国事之时代”。宪法之治是“军政府解除权柄,宪法上国家机关分掌国事之时代”,而宪政实现的关键是“国民循序渐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简言之,当时的问题是:在现有的独裁权力下如何实现将来的民主主义。参见[日]山田辰雄:“袁世凯帝制论再考—古德诺与杨度”,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与世界—第二届近代中国与世界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军政府宣言”,载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6~298页。
[54]陆纯编:《袁大总统书牍汇编》,转引自[加]陈志让:《乱世奸雄袁世凯》,傅志明、鲜于浩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65~166页。
[55]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载《新青年》1916年12月1日,第2卷第4号。
[56][英]帕特南·威尔:《帝国梦魇:乱世袁世凯》,秦传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264~266页。
[57][加]陈志让:《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106~107页。
[58]康熙等清朝皇帝试图以诸如定期围猎、开武举的方式保持满人的尚武传统,但儒家的文化优势却一直占据上风。旗人们渴望成为经学家、诗人,以跻身文官之列。18世纪中期之后,绝大多数旗人似乎已不会骑马、狩猎,他们成为整日悠闲度日的受供养者。魏斐德认为明朝后期的危机源于文人与武人这个阶层的分离,而满人的统治体现了这两个阶层间一种新的稳定关系,一种妥协。无论是明是清,都没能解决一个困扰“近代”中国的老问题:文官武将之外的“民”如何寻求在政治上活动的余地?参见[美]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陈苏镇、薄小莹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64页,第622~623页;《老舍小说全集·第八卷·正红旗下》,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399页。
[59][美]魏斐德:“小议列文森的官僚体系——君主对立关系主题的发展”,载《讲述中国历史》,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74~83页。
[60][日]近藤邦康:《救亡与传统——五四思想形成之内在逻辑》,丁晓强等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2页。
[61][日]近藤邦康:《救亡与传统——五四思想形成之内在逻辑》,丁晓强等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