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兼采与交融

(二)兼采与交融

然而,历史并不代表一成不变,更不意味着停滞不前。发生于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革除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得延续千年封建体制下的诸多弊端诟病也得以部分忝灭。革命党人旋即建立起了“资产阶级意义”上的共和国。随之,儒家思想受到很大的冲击,思想文化战线呈现出多元化特色:封建政治思想、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资产阶级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等,走马观灯似地被思想界所宣传、鼓吹。[15]面对西方传入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先进理念,彼时国人掀起了一场顺应全球化,主要是“西洋化”的“学习运动”。举凡生活样式,言行举止再到法律制度与原则、法律规则与体系,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此时,一批批怀抱法律救国、发奋图强的年轻学子们也远渡重洋,于海外学习法律,他们中就包括后来担任上海特区法院的院长吴经熊、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戴修瓒、国民党立法院委员燕树棠等,这些青年学子们在海外学习法学的经历,也为移植西方法律文化至中国做出不小的贡献。随后,国民党六法全书之颁布,终于使得中国传统法律脱去了旧日之外衣,登上了法律近代化的靓丽舞台。在这一时段中,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语境是由多种“文化形态”构成的,或许是出于文化落后主义的不得不然,或许是出于变革鼎新的奋发图强,总之,这个时代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无论是来自于官方,还是出自于民间,都表现出一种兼采与交融的态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