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放与转型

(四)开放与转型

20世纪70年代末期,邓小平同志以其敏锐的慧眼,大胆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构想并将其付诸实践,彼时,全球化之文化心态就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化文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模式似乎演变为世界发展的主文化。社会主义老大哥苏联则因体制僵化、经济停滞、民族问题诸多而矛盾迭出,终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陷于解体。有鉴于此,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行讲话时便把学习借鉴外国经验提高到决定社会主义命运的高度,他说:“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此席讲话一经传播,顿时间,法学界再次兴起了一股西洋法律移植热潮,从法学方面看,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法律著作被不断引介入中国。从立法技术方面看,刑事、民事诉讼法等立法技术中开始融合了不少西方意义上的程序、程式;从法制观念方面看,自由、民主、法治开始渐渐映入人民的眼帘。一时间,中国似乎又回到了清末变法后“法律移植”的时代,传统法律文化在不断放开胸襟的同时却又面临着新的转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