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囚制度
2026年03月12日
(三)录囚制度
录囚是封建皇帝和上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监狱,讯察狱囚,以便平冤纠错,决遣淹滞,宥减轻系,检查监督狱政管理等维护统治阶级法律秩序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录囚始于汉代,经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得到充分的发展。录囚制度对平反冤狱、改善狱政和统一法律的适用起到了一定作用,也是我国古代实行审判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古代启动错案纠正程序的主体是封建皇帝或政府官员,录囚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解决冤假错案的处理机制,属于国家以主动姿态平反冤滞的公力救济方式。从功能上考察,录囚有利于平反冤假错案,同时督办久拖不决的案件,从而树立法律的威信,维护法治秩序。在冤狱盛行、刑罚严酷的封建社会,录囚无疑等于一道屏障,使冤假错案继续发展的可能降到最低,正义的伸张也就多了一次宝贵的甚至是最后一次机会,录囚制度中隐含的错案必究的司法精神无疑对我们今天的司法制度改革具有启示意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