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判”的启动

(一)“情判”的启动

按主体不同,“情判”的启动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当事人启动、他人启动、官府启动。当事人启动既包括当事人向官府告发,还包括当事人主动向官府投案自首。他人启动则主要指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如当事人之亲邻好友或地方缙绅所提起之审判。官府启动包括官府或官吏依职权主动发现案情并提起审判,既包括接受百姓之呈报而主动追究犯罪并因此提起审判,还包括接受上司衙门所发回或委派审判。在上述三种启动形式中,最为常见的当属当事人启动。这是因为“情判”所涉及的案件主要是户婚田土类的民事案件,此类案件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往往被视为民间“细故”,不太受国家重视,故其启动多由当事人所提起。(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