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的管理对策
1.加强培养专业主播,实行从业“准入—许可”制
目前,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主播素质良莠掺杂是各大直播平台的“通病”。一些直播平台申请流程简单,三步即可成功:填写个人信息、绑定银行卡和通过平台验证。其中虎牙就打出了“三分钟便可完成认证”的标语。
2016 年9 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网络主播持证上岗、实名认证。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网络主播的门槛,但“持证上岗”制度并未得到妥善落实。2018 年8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和培训。[8]在直播行业日益规模化、产业化的今天,可参照体系较为完备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制定较为科学的考察选拔制度,实行“一证一岗”制,从源头上强化网络主播的专业素养以及法律法规知识,打造高素质的主播群体。
2.明确各部门职能,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涉及网信、公安、工商、文化、广电等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厘清职责,避免“都管却管不好”的局面。虽然我国已先后出台了《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 年7 月)、《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 年9 月)、《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2016 年11 月)、《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2016 年12 月)、《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 年8 月)等十几份与网络直播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但网络直播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监管主体分散、监管对象模糊、监管落实不够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有关网络直播的管理法规及规定,加大对违规、违法主播的处罚。此外,网络直播管理应常态化,不能寄希望于临时性的“突击检查”。
3.敦促直播平台履行责任,通过内部优化实现平台自治
直播平台作为面向公众的持证方,必须建立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对主播的言行进行管制。早在2016 年4 月,由20 余家直播平台共同发布的《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中,便对直播中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做出规定,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要求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 小时实时监管。该公约出台一个月后,就有40 名主播因直播内容涉黄被永久禁播。2019 年1 月28 日,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与直播平台“斗鱼”联合对外发布了《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及《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对女主播的着装、未成年直播等内容做出了严格规范。[9]直播平台联手进行平台内部优化、平台自治,是整治靠低俗内容圈粉、寻求变现等不良行为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