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广告商需求变化研究——基于人性的三个维度

新媒体环境下广告商需求变化研究——基于人性的三个维度

黄雅云 张勇军

(知音传媒集团、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07)

内容摘要:广告商作为媒体的用户,在新媒体环境下,它对媒体的角色期望发生较大变化。本文基于人性的贪婪、懒惰、自私的三大本性对应的价值、便利、优选三大需求,分析广告商对媒介新的角色期待。这些期待包括:基于价值需求,需要媒介提供以创意小视频为代表的更加立体丰富的广告形式,增强对广告受众的吸引力;基于便利需求,需要媒介提供广告商家与目标客户直接的、双向的互动渠道;基于优选需求,需要媒介提供精准的营销广告,提高广告性价比。

关键词:广告商 需求变化 丰富性 互动性 精准性

互联网要吸引尽可能多的用户,就要满足尽可能多用户的基本需求。而人之为人,其实都有共同的基本需求,这些基本需求建立在“三大人性”的共同基础上,即:贪婪、懒惰、自私。这三大人性对应的是三大商业本质:价值本质、便利本质、优选本质。所谓价值本质,即必须提供对方认为有更多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满足人的贪婪本性;便利本质,就是必须尽可能降低交易和使用过程中的程序,满足人的懒惰本性;优选本质,就是相比较而言,当前这一交易对双方来说是最划算的,满足人的自私本性。[1]广告商作为媒介的重要用户,直接决定媒介的经济效益和生死存亡,因此媒介可以围绕人性对应的三大价值维度,为广告客户提供价值更丰富、渠道更互动、传播更精准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