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伦理分析 守护“生命”

临床伦理分析 守护“生命”

故事中的老党员,历经红色年代的战争磨砺与革命考验,其生命已绝非呼吸机下、监护仪上的生命体征,而是被注入了坚定政治信仰的巨大精神力量。这无疑为每天与生命打交道的医护们,重新上了一课。在感动与震撼之余,不禁反思与审视:作为当代的医务工作者,作为生命的守护者们,我们又该保持怎样的生命观呢?

生命观,是指人们对生命所持的价值观念,代表着人们对生命的看法。其历史变迁,包括了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在实验与现代医学之前,生命被赋予超自然、神圣的属性。随着人类数量的增加、医学技术的发展,包括人类遗传物质DNA等的发现与研究,对疾病病因、病理生理的探索与分析,对疾病诊断与治疗的总结与推进等,生命被逐渐客观、唯物地看待,生命的质量以体能和智能的高低优劣进行衡量评判。当人们更多地思考生命的权利、义务、质量与价值之时,生命不仅仅只停留在生物学层面(即生物学生命),更具有社会、道德层面(即人格生命)。生命价值,当以人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统一来衡量生命的意义所在。这样的生命观,对于医护群体、患方群体均是具有积极的影响。例如,对于肿瘤终末期患者进行“安宁疗护”甚至“终止治疗”等,它提供了价值判断的依据,是不同生命观的博弈、取舍、诠释和社会文明的进步。

当医务人员的眼光还停留在关心自己所管患者的生命长度与生命价值时,一场史无前例如山洪海啸般的疫情席卷了整个地球。一时间,恐慌、病痛、死亡吞噬着我们平日里悉心呵护的一个个患者,剥夺着他们的健康与生命。截至2021年8月,全球确诊感染病例数已超过2亿、死亡病例数超440万。

这是一场新时代下没有硝烟的“战争”,也正是这场战争淬炼了医护人员的生命信仰,就好像老爷爷那样,实现了从“救治个人”到“拯救民族、保卫世界”的生命观的一次升华。我们的医护人员确实担得起“英雄”二字!根据我国2003年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所写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和医务人员所需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他们不仅做到了“快速反应、听从安排、挺身而出、严格执行、恪守职责、团结协作、及时沟通、群策群力”,更是实践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医护的伦理要求,即“发扬敬畏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并秉持科学的态度,勇于克服困难并具有献身精神”。

大难之时,再无小我!白衣战士们迎难向前、众志成城,守护的不仅是国家和人民的安宁与健康,更是对“生命无价,生命至上”医学信仰的坚守。

(戴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