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伦理分析 尊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格和权利
2025年08月10日
临床伦理分析 尊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格和权利
精神科疾病是由于人的大脑功能紊乱或失调所致,患者的自知力、自制力和决策能力存在不同程度的减退或丧失。因此,在精神科疾病诊疗过程中,存在着其特有的伦理问题与要求。
首先,要尊重这类特殊患者的人格和权利。疾病本身会影响患者不能正常学习、工作甚至自理生活,更为常见的是,他们还承受着来自社会甚至亲友的嘲笑、冷漠与歧视。因此,在医护提供诊疗的过程中,应将精神异常的患者作为一个常人来尊重,不仅诊治疾病、减轻痛苦、促其康复,给予理解、同情关爱,而且尊重如隐私权等各类患者权利。
其次,在临床怀疑精神类疾病可能时,需要严谨慎重、避免草率武断,尤其需警惕是否存在全身疾病或是情绪等诱因;仍在临床存有可疑时,请精神心理专科医师进行诊断与评估,必要时可实行复诊,以避免误诊。
再者,予以精神类疾病患者制订治疗策略时,需优先选择非药物治疗或不良反应小的药物进行治疗,以减少患者痛苦。若患者具备自知力,医生仍需将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告知患者,让患者有权利、有机会做出适当选择。若患者由于疾病原因不具备决策能力时,则由代理决策人考虑其个人意愿或最大利益,代为做出决策。
(戴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