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职能部门推进责任,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2.强化园长教师培训。各地要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20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要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3.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https://www.daowen.com)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