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溪书院史话》即将出版,应主编卢和歆、杨华之约作序,十分荣幸。本书分端溪溯源、开山鼻祖李材、越魄史笔全祖望、岭南大儒冯敏昌、斗南一老林召棠、理学名儒梁鼎芬等六章,并附录两广端溪书院大事记,将端溪书院数百年历史,以及在各发展阶段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山长,作了纵横交错、简明扼要的介绍。读者诸君,于焉可以了解端溪书院的发展历程、制度运作、教学活动、著名山长的学术成就及文化贡献等等,其阅读的欣悦与感怀,相信和我一样,自不待多言。

在这里,我想就端溪书院作为清代省级书院的特点,和大家分享一些看法。

其一,雍正十一年(1733年),为了适应书院普及的大势,打破宋元以来所谓“天下四大书院”的局限,雍正发布上谕,在总督、巡抚驻节之地建立省级书院。朝廷颁赐帑金,颁布优惠政策,集中地方人力、财力与学术资源等优势,建设一至两所省级重点书院,使其成为一省的文化、教育、学术中心,并引领各地书院的发展,是清代对于书院发展事业所作的建设性贡献。当时,全国创建了直隶莲池、山东泺源、山西晋阳、河南大梁、江苏紫阳、浙江敷文、安徽敬敷、江西豫章、福建鳌峰、湖北江汉、湖南岳麓、两广端溪、广东粤秀、广西秀峰、贵州贵山、云南五华、四川锦江、陕西关中、甘肃兰山等20余所省级书院。作为“雍正版211国家重点教育学术建设工程”的这批书院,由于受皇帝和各省高官重视,因此有经费充足、师资水平高、肄业诸生优秀、规模大、招生多、课程设置由朝廷议准通行等诸多特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我的《中国书院史》的相关章节,这里不再展开讨论。端溪书院作为其中之一,省级书院所有的一般性特点应有尽有。

其二,端溪书院的招生范围与规模,随着两广总督、广东总督、广西总督的分分合合,有些变化。清承明制,顺治三年(1646年)十月设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两省,驻节肇庆。顺治十八年(1661年)九月,两广总督拆分为广东、广西两总督。康熙四年(1665年)五月,广东、广西两总督合并为两广总督。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第二次拆分广东、广西二督,但次年四月又合并为两广总督。雍正六年(1728年)十月,两广第三次分为广东、广西二督,且广西归并云贵总督管辖。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广东、广西二督再一次合并为两广总督,直至清末,不再分设。因为辖区的这些变化,雍正十一年(1733年)上谕创建省级书院后,由广东总督鄂弥达、广东巡抚杨永斌联名上奏,整修肇庆端溪、广州粤秀两书院为督抚分管的省级书院。当时规定,“其一应经费出入,端溪书院则委肇庆府通判管理,粤秀书院则委广州府通判管理,仍令布政使总理。至书院既经分设,应将肇高学臣所属之肇、高、雷、廉、琼五府,罗定一州,各学优生拨赴端溪书院肄业,将广韶学臣所属之广、南、韶、惠、潮五府,连州一州优生拨赴粤秀书院肄业。”也就是说,端溪书院成为省级书院之初,招生范围并不是广东、广西两省,而仅仅只是广东省西南地区的五府一州,即半个广东省。后世,端溪在广东、广西两省范围招生的惯例,其开始实施的时间,大概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至乾隆十一年(1746年)间,至于具体时间,则有待进一步考证。

其三,乾隆十一年(1746年),两广总督驻地迁至广州,肇庆虽然不再是省会,但端溪书院省会书院的地位仍然保持不变。按照雍正十一年(1733年)创建省级书院上谕的规定,省级书院建在省级城市,即总督或巡抚驻节之地,这是必要条件。依此而言,两广总督既然迁离肇庆,那端溪书院就已失去必要条件,就不能再享受省级书院的待遇,不得称作省级书院。但事实上,乾隆以来,两广总督蒋攸铦、阮元、耆英等,或修葺,或筹资,或考课,或礼请山长,或制定规章,都在以不同方式为端溪书院的建设劳心费力;还规定,每年“岁十一月,总督示期甄别”“两粤生童皆得与考”,并设置东、西监院,分管两省生童。种种迹象表明,端溪书院一直是两广总督直接管辖的省级书院。即便是光绪年间,两广总督张之洞在总督驻地广州新建广雅书院并在两省招生之后,也即总督有了就近管辖的省级书院之后,远在总督驻地数百里之遥的端溪书院,其省级书院的地位仍然没有改变。端溪书院何以如此之牛,个中缘由,值得探讨。(https://www.daowen.com)

还要指出的是,端溪书院有总结经验教训、纂修志书的传统。有清一代,就有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山长赵敬襄辑录的《端溪书院志》一卷、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董事赵登瀛刊印的《端溪书院志略》六卷、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山长傅维森序刊的《端溪书院志》七卷等三种志书传世。如今,又有卢和歆、杨华主编的《端溪书院史话》出版,此所谓传承有序,赓续发展,值得庆贺。

是为序。

邓洪波

2021年3月18日于岳麓书院胜利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