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家论证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是指在重大行政决策起草过程中,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专业性、技术性等问题开展的论证咨询活动。
(一)校园安全风险治理决策中专家论证的必要性
随着现代风险社会的到来,风险规制已然成为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然而,与传统的秩序行政、给付行政不同的是,面对具有高度科学性和技术性特征的现代科技风险议题时,行政机构经年累月所习得的专业知识已经显得捉襟见肘了,传统的官僚科层理性实难满足现代风险规制实践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校园安全越来越体现出其特有的专业性。为了克服在风险规制决策中理性不足的现实难题,专家论证逐渐在风险规制决策中被广泛运用。
(二)校园安全风险治理决策中专家论证的内涵
专家作为连接政府与普通民众的桥梁,是一种具备“中立性”和“独立性”的特殊主体。在学校安全风险治理决策的制度实践中,专家可以借助这种中立、理性的身份、特点,把学校安全风险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有机结合起来,在政府、利益集团与普通民众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平衡各方在学校风险治理决策中的利益。
1.科学选聘专家
从行政实践情况来看,行政机关在进行重大决策时会选聘专家进行论证,通常是通过政府内设的研究咨询机构,如政策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政府参事机构等部门和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社科院、科学院以及一些公立高校及其内部的研究所等各行业各领域选聘,由于立法、制度规定不明确,选聘具有很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选聘专家,如果仅仅依赖于政府官员的主观判断,个人好恶与偏见,那么,自由裁量权很可能质变为一种专横的、不可捉摸的权力,从而偏离选聘优秀专家的目的。
国外专家选聘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德国、日本、美国等决策论证机构选聘专家不仅要求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求具有博士或工程师、经济师等资格。录用时除了集体评定外,还强调资历、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行政机关在校园安全风险治理决策程序中选聘专家,可以根据上述经验选聘。在专家的构成上,专门技术专家、法律专家、行政专家都必不可少,组建自己的专家库。当进行某项校园安全风险治理决策论证时,临时从专家库随机抽选。这种抽取方式,可有效防止政府官员挑选专家,降低专家与决策者之间利益关联的概率。
2.确保专家论证的独立性
专家论证的独立性就是在校园安全治理决策论证过程中,专家和专家机构完全独立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不存在任何依附关系,专家在论证中只服从于科学和理性,而非权力和利益。[27]独立性是专家有效参与政府社会管理的前提,是保证科学、民主决策的基础。
专家立场的中立性也是专家论证独立性的应有之义。在决策论证过程中,专家最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被政府特意选择的专家会成为政府既定政策的论证工具。特定利益集团也可能“通过选择自己的专家,为特定利益诉求的合理性进行专业化论证,放大特定利益表达的声音,压制甚至排斥其他利益团体对决策的影响,从而导致咨询专家角色上明显的利益偏向”。[28]我国应从立法上确立专家论证的独立地位,保证论证不受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否则,相关专家或论证机构有权予以拒绝或寻求救济。
3.明确论证过程中专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明确专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利于实现“谋”与“断”的合理分工,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第一,专家的权利。专家的权利是一种咨询权,而不是决策权,最后的决定权在行政机关一方。政府官员要在决策中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避免知识和观念中的偏颇;尤其是要听取并充分重视反对性的意见,各级官员应做到在没有听取反对意见时不匆忙作出决策。具体来说,专家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四种:建议权。独立发表意见是专家首要的基本权力,更是专家论证制度存在的基础。拒绝权。专家有权拒绝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发表意见,有权拒绝在自己反对的情况下被要求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签署同意意见。获取信息权。政府机关应向有关专家如实提供全面而准确的信息。获得报酬权。无论论证意见是否被采纳,专家有权就其付出的时间及专业性的活动获得相应的回报。第二,专家的义务。义务与权利相伴而生,同时也是认定责任的前提。由于决策项目往往涉及专业性极强的专业知识,他人难以把握,如果专家敷衍塞责,一旦建议被采纳,其严重后果难以估量。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认真研究课题和调查研究的义务。保密的义务。对于在论证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相关人员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开。按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回避的义务。在论证中,专家必须保持中立,只能代表科学和理性,当面临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利益因素干扰时,专家要提出回避,相关行政部门也有权要求其回避。第三,专家的责任。明确专家责任能够对专家起到警示和预防的作用。借鉴国外经验,专家应承担以下责任:道德责任。“行为的实践性从来不是充分的,除非行为过程能够从伦理的基础上被合理地解释,否则它就不是负责任的行为,责任的完整含义既包括实践责任更包括伦理责任。”[29]换句话说,道德责任是其他一切责任的前提。专家要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弘扬道德行为规范,在论证中坚持理性精神、情感中立、尊重事实,不弄虚作假,不剽窃舞弊。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在论证过程中,专家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由于专家论证意见是为校园安全风险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旦采纳,关系重大,因此,法律责任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