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运动风险致因与风险防范
2025年08月11日
第二节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致因与风险防范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培养学生健全发展的重要教育活动。体育运动的独特性使得运动过程中存在着发生伤害事故的客观风险。特别是对于学生主体为未成年人的中小学来说,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当事学生及家长带来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给学校、教师和学生家庭造成不良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大众所带有的学校应承担“无限责任”的惯性思维无形中给学校的体育教学增添了压力,由此导致一些学校开始在体育教学中采取消极防范策略,如取消危险性大的项目,减少体育活动的时间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与体育本身的培养目标与初衷背道而驰。
事实上,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致因类型和责任承担比例具有潜在规律,学校在不同类型因素导致的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有大小之分。如果我们可以对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有明确的预判,并能够预估不同风险因素导致的事故各主体可能承担的责任与限度,那么,学校将极大可能地根据这种风险致因和可能承担的责任有效采取措施降低体育运动的风险,同时,也可以放心合理地开展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为此,笔者将通过真实发生的司法判例的研究来探寻这种规律,厘清风险来源,明晰主体责任,希望可以有效防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最大化地发挥体育的效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