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致因

二、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致因

笔者将中小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致因分为三大类,分别为体育运动环境和场合的因素、教师与学生行为的因素,以及场地及体育设施器材的因素。

(一)环境因素

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的过程中,每一天面对的环境是截然不同的,环境中的风险因素既有自然气候条件因素,也有活动类型和情景因素。[6]由于案例样本数据中基本没有呈现因自然气候条件导致的事故,故本研究将主要分析活动类型和场景环境因素。从体育运动的场景来看,发生在体育课上的学生伤害事故类型最多,占到84.53%(见表4-2)。体育课发生运动伤害事故比例高的主要原因与其上课频率高有关系,因为体育课属于学校正常教育中的常规教学科目,几乎每所学校每周都会有课程安排,而运动会、篮球赛等体育竞赛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举行的频率较低,相对来说发生事故的案例也偏少,体育训练则多为体育学校或针对体育特长生的训练,发生频率更低,案例也更少。

表4-2 不同体育运动场景中发生事故的频率

由于体育课是一种常规存在且发生事故案例频率最大的运动形式,笔者针对体育课上发生的153例案例按照运动类型又细分为六类(见表4-3)。经比较可以发现,体育课上的自由活动时段是发生伤害事故案例频率最多的环节。自由活动,一般是指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学内容后,留给学生自我安排活动的时间。由于自由活动时学生分散活动,活动内容多样化,很容易分散教师的注意力,使个别学生脱离教师的监管,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频率排在第二位的运动类型是跑跳类,跑跳类运动在教学中属于常规性教学内容,特别是跑步,一般的体育课都会将其作为正式教学内容的热身准备,其存在的概率很大,相对发生事故的概率也较大。另外一项容易发生事故的教学内容是对抗性运动,如足球、篮球等。对抗性运动由于存在两个以上运动主体同时运动且具有对抗竞争的因素,使其天然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相应地发生伤害事故的概率比较大。

表4-3 体育课不同类型教学内容发生事故的频率

(二)人为因素

学校体育不同于竞技体育,不是单纯的单一主体的活动,而是在体育教师的组织下发生的有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在这一动态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会因自身注意义务的降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所以,从行为主体来看,中小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中最为主要的两大主体即是教师和学生。从教师主体因素分析来看,在181例案例中,有55例事故发生的原因包含教师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危险行为的因素,有20例事故发生的原因包含教师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因素,有18例事故发生的原因包含教育教学安排不合理的因素。从学生主体因素分析来看,有41例事故发生的原因包含学生之间互相打闹的因素,有68例事故发生的原因包含受害学生自身对行为没有正确认知的因素(见表4-4)。[7]

表4-4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的人为因素

可以看出,教师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教师在组织、管理学生进行体育运动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包括事前对学生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提示、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教学安排不够合理,事中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事后没有采取及时、恰当的救助行为等。学生的影响因素则主要体现在学生对事故风险的认知不足。由于个体对风险事件的认知能够极大地影响到他们的情绪状态(如生气、焦虑和害怕等),从而进一步影响其态度与行为,因此,对客观风险的错误判断会导致不当决策和不安全行为的产生,这是造成体育活动风险事故的主要原因。[8]中小学生由于年龄大多为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其对风险的识别能力、自我控制和救助的能力非常有限,其常常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中主要体现为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器材的安全隐患。分析具体导致事故的原因可以发现,有场地与运动项目不匹配的情况,如跳远的沙坑不符合软硬度的要求,跑步的场地没有铺设塑胶跑道等;有体育运动的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情况,如跳高时铺设的海绵垫的大小厚度不符合要求;有场地没有及时清理、检查的情况,如操场上有冰面没有及时处理,雨后的积水没有及时清理等导致事故发生(见表4-5)。

表4-5 不同类型物的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