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点与分歧点的确定
2026年02月10日
三、共同点与分歧点的确定
经过双方陈述和初步沟通后,纠纷的轮廓基本可以被勾勒和描述出来。有经验的调解员会发现,不是所有的纠纷在每一个事实基本点或利益上都是完全冲突的,而是可以区分出共同点和分歧区域。
笔者在德国考察调解时,发现每个调解室中都有一块白板,如同老师授课。介绍者说,调解员在主持调解时,会在白板的纸上列出当事人对纠纷认知的共同点,同时列出分歧点,并针对分歧点进行调解,慢慢拉近双方的距离,最后解决分歧。
可以说,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势不两立。纠纷之所以发生,除突发性或偶发性外,当事人间一般有过合作、协同、相邻的密切关系,即使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间仍然存在许多共同点。
[案例3.1.1] 甲公司是乙公司原材料供应商,在某一笔货物的交易中,乙公司未按期付款,其理由是该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甲公司则认为货物质量没问题,是乙公司在资金链紧张无法及时付款而托词质量问题。
在这起纠纷中,双方的共同点是在乙公司商业信用尚未完全破产之前,甲公司并不希望双方的伙伴关系完全破裂,而乙公司的困境如果真如甲公司所描述,其肯定不希望这个有损其商誉的消息在商业伙伴中流传,影响公司商誉。
[案例3.1.2] 某甲与某乙因住宅的采光发生相邻权纠纷。(https://www.daowen.com)
在相邻权纠纷中,争议各方都处于困境中:无论如何不喜欢邻居,都必须学会和他相处,因为无法把他连同他的房子从地球上抹去,当然也可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换个房子,如果承受得起这个成本的话。
[案例3.1.3] 某甲与某乙离婚,一子8岁,双方为房子的归属争执不下。
反目相向的夫妻可能比仇人还眼红。但是有孩子的话,孩子就是双方唯一放弃或割舍不下的联结点。
所有的调解案件最起码有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共同点:纠纷各方都希望或不反对通过调解促成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