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的设计

第二节 道路交通 事故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的设计

从到法院提起诉讼,到一审判决的作出,当事人至少要跑几趟法院?一天,笔者与一位民一庭的法官在聊天中掰着指头算起来: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通知其拿立案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1]—将银行缴费回执送到法院开取案件受理费预收发票—案件被分发到庭室—书记员要求其取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提交证据—开庭审理—定期宣判或领取判决书—退诉讼费。也就是说,以最简易的流程、最顺畅的作业,在一审诉讼中,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至少要跑法院七次。(https://www.daowen.com)

而下列事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增加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跑法院的次数:申请财产保全(增加三次)、刊登公告(增加两次)、申请鉴定(增加两次)。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法官主持调解、提交上诉状等都意味着当事人要跑法院至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