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的角色定位

一、调解员的角色定位

调解事实上是一场由调解员主持、当事人共同参与,在谈判、较量、博弈、妥协和创造性思维的过程中寻求纠纷解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员的身份并不是裁判者,他更多的是一个中立观察者、一个矛盾化解者、一个将事态发展朝有利方向的推动者和纠纷解决方案的助产士。

(一)召集人

首先,调解员是调解这首有多方参与的协奏曲的指挥,调解程序启动后(当然,调解程序启动和中止、终结权完全掌握在当事人手中),调解员是具体议程的控制者,包括确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当然在一般情况下必须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决定是否与一方当事人进行私密性会谈(俗称“背对背”);决定是否应当适时安排公共性会谈(俗称“面对面”);决定是否邀请相关的单位个人协助调解。

其次,调解员也是调解过程中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法律对于调解的具体规定更多的是在基本原则方面,比如调解的合法性、自愿性和保密性等。与诉讼必须在程序的轨道上运行,否则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不同的是,调解虽然也有一些建议性程序,但这些程序并不是强制性规范,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可以根据纠纷的类型、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和调解员的风格与手法,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其目的在于纠纷的解决,而不拘泥于议程的排序和标准套路,套用《论语》上的一句话,那就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规则,比如发言的顺序、发言的时间控制,调解的气氛虽然比庭审要宽松些,但也要注意调解的效率,调解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细化的规则,但应该在每个议程开始时以商量的口气和当事人沟通,并吸收当事人的合理化建议修订规则。

(二)沟通者

在诉讼这一纠纷解决模式中,法官的角色是一位居中裁判者,庭审的功能是确保当事人能在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程序中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辨法析理,通过逻辑推演得出判断。调解则不同,调解在于找出一个能为当事人各方所接受的纠纷解决方式,这也决定了调解员与当事人的沟通是调解过程中非常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包括私密性会谈和公共会议)。这种沟通包括发现被隐瞒的事实、消除当事人的愤怒与对抗情绪、弥合分歧、打消不现实的预期、拉近谈判底线的距离等。

(三)参谋者

基于对调解员的信任,许多当事人在犹豫不决时,往往会征求调解员的意见。在这个时候,调解员的建议对于纠纷的解决往往能起到“一锤定音”的关键作用。但是,调解员的回答必须慎重、客观、留有余地,切忌为了促使调解而说出武断或绝对的话语。下面的两段话是比较得体的回答。

调解员:如果就我这几年从事调解员工作得到的经验看,我是这样认为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建议,在作出决定前你不妨再听听亲戚朋友或专业人士的意见。

调解员:我手头有几个类似案件的判例,在一般情况下,法官是这样判决的。哦,这里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书籍,可以借你看看。

第一种回答中,调解员在提出自己建议的同时强调这是个人意见,并提醒最终的决定权是掌握在当事人手中,并善意地建议他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信得过的人或专业人士。在清楚明白地向当事人表达观点的同时,留有余地。(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种回答中,调解员并不作正面回答,而是向当事人介绍或提供相关的资料,由其自行判断,这要求调解员平常要做好基础功课,特别是资料的收集。

(四)矛盾缓和者

在笔者调解过的一些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在做出让步时总喜欢说:“法官为了我们的纠纷,花了这么多时间,我看算了,就按这个方案办吧,算是给黄法官一个面子。”一开始,笔者总觉得有些不习惯,虽然笔者也希望促成调解,但是否接受调解取决于当事人意愿,为什么变成是“给黄法官一个面子”呢?后来笔者发现,所谓的“给法官面子”是当事人自己给自己的台阶,在这时候,调解员承担了“台阶”或“避雷针”的角色,为促进矛盾缓和起到积极的作用。

当调解过程中的谈判陷入僵局,当事人都不肯退让时,调解员也可以主动出来承担“避雷针”或“破冰者”的角色。

调解员:老李,你是不是担心赔偿数额再提高的话回到公司张总会批评你,不然这样,你打个电话,我直接和张总说说,跟他解释解释?

调解员:别吵了,我提个建议,双方都各让一步,你们觉得这个数目如何?

在调解过程中,为了消除当事人间的对抗情绪,调解员根据需要可以说一些“善意的谎言”(white lie)。

在调解一起房屋确权纠纷时,经办案件的薛法官[1]发现原被告双方系姑表兄弟,被告李某读中学时曾经寄宿在姑姑家,与原告一家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与原告的交谈过程中,原告抱怨被告是个无情无义的人,工作以后就很少上门看望老人。于是,在与被告李某的交谈中,薛法官在不经意间提起被告曾经在原告家生活的往事,李某坦诚地说那时姑姑一家人对他确实很关照。

薛法官趁热打铁,说:“你很久没去探望你姑姑了吧,听说她挺念叨你的,我也知道你和表兄发生了纠纷,不方便上门,吵归吵,看望老人家是人之常情嘛,应该找个时间去看看你姑姑,或许对缓解你们表兄弟间的矛盾也会有帮助。”

听到法官的建议后,被告挑了一个原告不在家的日子上门看望了姑姑,双方在交谈后回忆以前同一屋檐下的快乐日子。原告从其母亲处听说被告主动上门的事情,强硬态度有所松动。薛法官在与原告的交流中,替被告说起了好话:“我觉得你这位表弟也不是不懂事理的人,看得出他对自己做过的一些事其实挺后悔的。”

在这里,薛法官所使用的是“善意的谎言”,因为在“背对背”的交谈中,被告并没有明确承认自己的错误,但这种在私聊中替一方当事人说好话的方式有效地缓解了当事人间的对抗情绪,特别是在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和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生意伙伴间。

在原告的态度稍微缓和后,薛法官趁热打铁,打出了“亲情牌”。

薛法官:虽然说亲兄弟明算账,但亲戚间嘛,毕竟打断骨头连着筋,这起纠纷,我看还是调解的好。

在次日的面对面调解中,在双方当事人到达调解室后,薛法官并不急着进入纠纷的实质问题,而是在浓浓的铁观音茶香中,和当事人聊起了家常,原被告双方不知不觉将话题转移到离别后的家长里短。突然原告动了感情,对被告说:“打了那么多年的官司,不就一套房屋的事吗?自家表兄弟有什么不好商量的,你就不应该躲着我。要不是薛法官,我就是赢了官司,但少了一门亲戚,心里也不痛快。”

话说到这份上,调解自然水到渠成了,一起引发系列诉讼,一审、二审折腾多年的案件就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