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对技术进步的推动

二、金融创新对 技术进步的推动

除了金融部门自我创新外,金融创新的另一层面在于高度关注技术研发部门,同技术进步的特定阶段紧密关联,强有力地推进技术进步演进历程,从而显著地影响经济增长路径。

每一次重大技术进步的演进都可分为四个阶段:新技术范式的确立、新技术集群涌现、技术进步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全面扩张、技术日臻完善与相关产品市场饱和(Perez,2002,2010)。在第一个阶段,旧的技术范式已经成熟,技术进步放缓或者停滞;金融资本逐步从先前投资项目中撤出,并开始寻求能够把新兴技术转换成为可盈利商业模式的企业家。由于既有技术范式的投资收益率呈下降趋势,闲置资本愿意承担高额的研发试错风险,也乐意支持在新技术研发上较为激进的新兴企业。不仅如此,传统企业也开始意识到新技术研发的重要性,先前尚未充分开发或被忽视的技术重新获得各项要素投入。这样,新的技术开始突破旧的范式,向第二阶段演进。在这一阶段,相关新技术不断集群涌现,形成阶段性或者局部性知识爆炸。金融资本蜂拥而至,竞相投资有可能获取超额回报的新技术研发及新产品生产企业和产业部门。大量与技术进步相关的金融创新也主要在这一阶段涌现,如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PE)、估值调整协议(VAM,或称为对赌协议)、期权激励、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附加期权优先股等。在随后的第三个阶段,新技术和新技术产品全面扩张,相关产品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技术研发企业不断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获取超额利润。这诱发了该时期金融部门的狂热情绪,在财富效应的驱使下,大量衍生金融创新出现,金融投机工具开始泛滥。在最后一个阶段,既有技术已经完善,相关产品市场也趋于饱和,企业利润回归市场平均回报率,经营不善或者投机性企业损失惨重,金融投机泡沫破灭。技术研发部门和金融部门开始等待下一个技术进步浪潮的兴起。

尽管学术界关于金融创新对技术进步影响机制的探讨与研究不尽相同,但普遍认同前者对后者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Laeven等(2014)构建了金融创新与技术革新的内生增长模型,他们指出金融中介参与高风险的研发过程并对研发企业进行有效筛选是技术进步保持高效率的重要原因。Schweitzer(2007)发现风险投资家对高技术企业和生物技术企业的创新性筛选对这些企业技术研发的成败至关重要。风险投资家不仅为技术研发企业融资,还会为技术研发企业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和经营建议,资本和增值服务的比例会在风险投资创新策略的指引下达到最优,从而有助于风险回报最大化(Kanniainen和Keuschnigg,2003)。Baskin和Miranti(1999)认为,金融创新工具、专业化的投资银行体系和会计制度的革新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好地对潜在的优秀研发企业进行识别。Allen和Gale(1994)认为,金融创新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从而提升了金融中介的效率,减少了金融中介对技术研发企业的融资限制。Morales(2003)研究了金融中介对技术研发企业监督方式的创新,结果表明更有效率和更严格的监督显著地降低了研发部门的道德风险。

就研发部门自身而言,不仅可以从上述技术进步演进第二阶段的金融创新中获益,而且可以在任何阶段主动利用金融创新工具分散风险,降低投资交易费用,改善自身现金流,降低经营成本,实现企业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这一类可利用金融创新工具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债券、期货套利、套期保值、商业票据、外汇与利率互换协议和远期合约等。当然,这类金融创新工具的自主应用必须与企业经营和研发投入密切联系,与自身风险敞口、融资期限和资金规模高度匹配,否则反而会导致企业正常经营受损或技术研发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