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3:公共生活领域的扩大为什么更加需要良好的公共秩序?
针对教材哪部分提出:针对第五章第三节社会公德中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的内容。
提问要达到的目的:使学生理解公共生活的含义,理解公共秩序对公共生活的重要性。
对问题的解析:
公共生活是指人们在公共空间里发生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共同活动。公共生活具有共同性、广泛性、开放性、丰富性、复杂性、公开性和透明性的特点。公共生活必定与他人发生联系,与社会发生联系,马克思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5],公共生活就是在这种相互关系中形成的。由于每一个人“从自己出发”,如果按照不同的标准和方法处理问题,公共生活就会无序,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活动就不能正常进行,个人利益不能得以实现。
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现代社会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公共生活领域在空间上将全世界纳入了个人可以接触的范围,也拉近了个人与他人和社会的距离,甚至是零距离接触他人和社会,使公共生活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影响公共生活无序的因素大大增加,更加需要规范公共生活的秩序,使公共生活有序进行。
公共秩序是指在公共生活中通过道德和法律等规则维系的,有条理地、有组织地安排公共生活的各构成部分,以求达到公共生活正常的运转有序化状态。(“秩”侧重于有条理、不混乱;“序”侧重于有先后、不颠倒。秩序的原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的状况。)人总是处于社会之中,公共秩序是人们公共生活的基本需要,公共秩序通过一定手段调节人们的关系,使之实现有序状态。通过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等道德调节的方式,同时通过法律强制要求人们禁止作出某些行为或必须遵守一定规范的方式调解人们的行为,有时也用发布命令、通知等公共政策的手段,要求社会上所有的人按照一定规范行使权利、进行活动。只有靠公共秩序维持的公共生活,公共利益才能实现,如对环境的保护,交通秩序正常运转,预防和处理恶性事件发生等,人们在公共生活中才能同生共居,社会才能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