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14:如何理解权利义务的含义?
针对教材哪部分提出:针对第六章第六节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提问要达到的目的:通过学习使学生清楚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和关系,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打下牢实的基础。
对问题的解析:
权利义务是法律的内容,也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标志之一。因此,社会生活中,凡是提到权利义务,我们讲的都是法律确认和规定的权利义务。
那么什么是权利和义务呢?要理解这两个概念,我们必须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律关系的含义。
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会发生各种各样关系的,有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家庭关系等。不论当事人喜不喜欢、愿不愿意,这些关系都会形成和产生,例如,人出生后,就会产生父母子女关系;儿童一旦上学,就会产生同学关系、师生关系等。为了建立一定的社会秩序,这些社会关系由各种社会规范调整,形成不同性质的思想意志关系。比如,家庭关系为伦理道德调整后,便形成了人伦道德关系。这种人伦道德关系是现代家庭得以延续和发展的秩序基础。没有这种秩序基础,现代家庭将会是什么样子,不可想象。
由于法律的特殊性,现代社会关系不可能都由法律来调整。于是,国家根据现代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一些重要的社会关系来进行法律调整和规范,以便形成现代人和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秩序基础。那些为法律调整和规范后的社会关系,我们就称之为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有三个特点:第一,它是一种思想意志关系,是国家期望形成的一种理想的社会关系;第二,它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内容就是主体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它是一种为法律确认和保障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存在是它产生的前提,国家强制力是它得以形成的坚强保障。
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权利义务是在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没有法律关系,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权利义务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理解了这一点,对我们理解权利义务的含义很有帮助。那么,究竟什么是权利义务呢?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请求他人为和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享有权利的人为权利人。为,又称之为作为,是人们具体从事的某种活动;不为,又称之为不作为,指人们既不说话又不活动的一种状态。作为和不作为是权利的具体内容。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应权利人的请求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责任。履行义务的人为义务人。义务人履行的义务,就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进行的作为或不作为。权利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两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权利,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离开了义务,权利也形同虚设。大学生要在知晓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以及两者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的规定正确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尊法学法的基础上做到守法和用法。
【注释】
[1]张文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J].法治与社会发展,2015(1):5-19.
[2]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3]张文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J].法治与社会发展,2015(1):5-19.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38.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37.
[6]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3-8.
[7]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M]∥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6.
[8]金炳华等.哲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