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6:如何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提问6:如何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针对教材哪部分提出:针对第六章第二节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提问要达到的目的:引导学生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自信。

对问题的解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过程,贯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全过程,是我们中国人民探索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律和认识中国国情的过程,也是对全国人民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然反映了我国人民对中国国情、中国社会主义、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深刻认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发展规律,具有鲜明的特征:

第一,既充分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和发展规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二,既充分传承了我国的法制历史传统,也充分借鉴了人类法制文明成果,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彰显了独特的法律文化特征。

第三,我国宪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相适应,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充分体现了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连续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具有明显的动态性、开放性和发展性。

第四,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为主体,共同组成一个科学和谐的统一体系,具有很强的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