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025年10月13日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6年,第48号)
(1)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应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0号)
医疗机构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等。
(三)《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 312—2009)8136 A 3 3 8
(1)新建或未开展过医院感染监测的医院,应先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监测时间应不少于2年。
(2)已经开展2年以上全院综合性监测的医院应开展目标性监测。目标性监测持续时间应连续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