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0号)

(1)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2)使用后的利器应当立即弃置于符合规定的利器盒内。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利器,落实防止利器伤的各项措施。

(二)《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GBZ/T 213—2008)

(1)无针系统(Needleless system):指在下列医疗卫生工作中不使用针具的设施。

①建立动脉或静脉通路收集血液;

②向体内输入药物或液体;

③其他通过污染利器损伤皮肤而导致的潜在职业接触。

(2)有保护装置的利器(Sharps with engineered sharps injury protection)指装有减少职业接触事故的内置安全构件的利器,用于抽取体液、刺入静脉和动脉或输入药品或液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