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制度和措施

三、相关制度和措施

(一)×××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1.预检分诊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落实负责人,设置符合《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的预检分诊点。

2.预检分诊点设置要求

(1)预检分诊点位置、标识要求及物品。

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要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备有预检分诊流程图、体温表(或红外线测温仪)、流动水洗手设施、速干手消毒剂、预检分诊各项记录及消毒登记表等物品。

(2)预检分诊点防护用品要求。

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卫生设施、查体用手套、防护衣、医用防护口罩;75%乙醇、消毒片(含氯消毒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如医疗废物桶等。

(3)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要求。

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可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戴口罩、手套、工作帽、防护眼镜等。遇发热患者,应向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发放口罩,做好初始隔离措施。

(二)×××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管理制度

1.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发热门诊各项工作制度及流程应张贴在醒目位置,包括发热门诊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等,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就诊流程、感染性疾病患者就诊流程、个人防护用品穿脱流程等流程;专人负责预检分诊处发热患者登记,并及时有效疏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度,登记患者信息,记录详细;工作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患者接诊会诊转诊制度,坚守岗位,在规定范围内活动,不擅自离岗或进入其他科室;疫情和病情信息每日分类统计,上报相关部门;发热门诊张贴“患者须知”告示。

2.发热门诊消毒隔离要求

专人负责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消毒措施;医院为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外科口罩;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基本防护要求为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鞋套;下班做更衣、清洁、消毒等处置后方可离开;患者检查时使用的诊疗器械(体温计、压舌板等)专用,并做到一人一换一消毒;医务人员每接触一个患者,进行手卫生,手套破损及时更换;合理安排人流、物流,严禁可疑患者与其他门诊人流物流交叉;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疗废物袋盛装,由环保部门备案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集中处理。

(三)×××乡(镇)卫生院腹泻门诊管理制度

1.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制度流程上墙,包括:腹泻门诊工作制度、腹泻门诊管理制度、腹泻门诊消毒隔离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等;腹泻门诊工作流程、腹泻门诊就诊流程、感染性患者就诊流程、个人防护用品穿脱流程等。《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腹泻病监测。

2.腹泻门诊消毒隔离要求

专人负责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消毒制度;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基本防护要求为穿工作服、隔离衣,必要时戴乳胶手套、鞋套;下班时做更衣、清洁、消毒等处置后方可离开;患者检查时使用的诊疗器械专用,并做到一人一换一消毒;医务人员每接触一个患者,即进行1次手卫生,手套破损及时更换;合理安排人流、物流,严禁可疑患者与其他门诊人流、物流交叉;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处置医疗废物。

(四)×××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

1.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1)建立以院长或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医务科、护理部、后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以及各临床科室组成的三级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指定具体部门和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并制定管理流程。

(2)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热门诊制度、腹泻门诊制度以及相关流程;根据国家要求健全传染病单病种诊疗方案以及监测报告制度和流程。

(3)建立院内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传染病疫情院内报告制度,各临床科室按照制度进行传染病院内报告,不得漏报、迟报、错报。

②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收集管理全院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登记、核对传染病报卡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网络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无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或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③规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

a.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病区为主管医生,门诊为首诊医生。

b.病区主任负责督促和管理本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若有人员更换,做好疫情报告和管理的交接工作。

④报告病种。

a.法定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粒细胞无形体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AFP、其他、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寨卡病毒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b.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c.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⑤报告时限。

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单位和报告责任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照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

对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寄至代报单位。

(4)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首诊医生责任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5)应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专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

(6)负责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培训。

(7)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数据交换)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

(8)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估。

(9)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

2.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

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应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有开检查单的科室和医师姓名。检验科对所有传染病相关阳性结果进行登记并反馈至开检查单科室,放射科对肺结核相关阳性结果进行登记并反馈至开检查单科室。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对上述科室进行监管和督导。

3.临床科室、首诊医生报告管理

各临床科室首诊医生接到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传染病相关阳性结果反馈,疑似或确诊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科室应建立自查制度及内部监管机制。

4.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监管、督导

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对院内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以及临床科室传染病登记、报告进行监管和督导,对全院医生进行传染病知识教育培训,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质量管理,定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自查。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进行采样送检和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