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的军种与兵种

(三)秦军的军种与兵种

秦军分中央直属部队和地方郡县部队两部分。中央直属部队又包括皇帝侍从警卫部队、京师卫戍部队和边疆戌守部队3个部分。皇帝侍从警卫部队分别由郎中令和卫尉统领,郎中令所统是皇帝的贴身侍从郎官,主要负责禁中(省内)的宿卫,皇帝出巡时作为侍从仪仗;卫尉统领的是皇帝的亲军,称“卫士”或“卫卒”,他们分八屯驻于皇宫内四周,担负宫门的守门及皇宫的巡逻任务。京师卫戍部队由中尉统领,分驻京师咸阳城内外各要地,是秦军的主力部队,不仅担负卫戍京师及各官署、重要仓库等的守卫任务,而且还具有国家战略机动部队的性质。边疆戍守部队由都尉分领,一般百里设一都尉,他们驻守在边塞要地,保卫秦王朝不受侵犯。

地方郡县部队,由郡尉、县尉统领,其主要任务是接受军事训练和负责地方治安。它是中央直属部队的补充和预备部队。中央直属的3种部队的主要成员,都是从地方郡县部队训练期满的士兵中征调来的,同时,它也根据需要,随时听从中央的调遣,或出征作战、或戍守边塞、或宿卫京师,其战斗力也颇强。

秦军的编成,与战国时相同,仍分为陆军、水军2个军种。陆军有车兵、步兵和骑兵3个兵种。

车兵和骑兵,统称“骑士”,也称“轻车”或“车骑”。战国时车兵的作用开始减弱,但至秦时,它在战争中仍然担负着重要任务,是秦军的一个重要兵种。车兵的主要作用是:进攻时,冲陷敌阵,打乱敌军战斗队形;防御时,布成阵垒,阻滞敌军的冲击。秦时,车兵的编制基本上仍沿战国时制度,一般分为御手、乘车兵卒和车属徒兵3部分。御手驱车;乘车兵卒配备弓、弩、矛、钺等兵器,距敌远时用弓、弩射杀敌人,近战用矛、钺等格斗;车属徒兵紧随战车,与战车密切配合,互相掩护,并扩大战果。

步兵是秦军的主要兵种,称“材官”,多是些勇敢健壮、力能踏张强弩的士兵,故又称“蹶张”或“材官蹶张”。他们都是在各自郡县经过一定严格训练的“正卒”。秦军步兵依武器装备,分为轻装步兵和重装步兵。轻装步兵不穿铠甲,持弓、弩等兵器,战时居前排,以弓、弩放箭杀伤远距离之敌;重装步兵身着铠甲,战时先居轻装步兵之后,待接近敌人时,以戈、矛、钺、殳、铍等长兵器与敌人拼杀。轻装步兵和重装步兵的分设,是我国军制史上的一大进步。

秦军的骑兵虽然在战国时就以“精良”著称,但由于至秦时仍未发明马蹬,也没有出现适于马上斩劈的厚背长刀之类的武器,因此秦军骑兵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秦军骑兵所配备的武器装备仅为弓箭之类武器,其主要作用不是冲锋陷阵,而是与车兵、步兵相配合,射杀远距离之敌,显然它尚不能独立地完成战役任务。

秦时,水军称“楼船”或“楼船士”。统一6国后,秦军在原秦国水军的基础上,又收编了吴、楚、越等国的水军及舰船,使水军的规模有了很大的发展,战斗力也更加强。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尉屠睢所率南征百越的50万大军中,主力即是“楼船之士”,可见秦时水军规模之大,且能单独完成作战任务。

秦军作战列阵多采用车、步骑诸兵种混合编队,以步兵为主,相互协同作战,一方面弥补各兵种的缺陷,另一方面又可发挥各种兵器之所长。这种混合编队列阵,是战国时出现的较为先进的阵法。秦军战时的编组,实行部曲制,以步兵建制为例:5人设一伍长、50人设一屯长、100人设一百将、500人设一五百主、1000人设一二五百主;5000人为一“曲”,设一军侯;五曲为一“部”,设一校尉;若干“部”由一将军统领,将军之上即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统军大将。此外,各级军将还可拥有自己的直属卫队,一般为所统兵力的1/10,如五百主卫队五十人,二五百主卫队百人,校尉卫队千人等。若是从地方抽调的部队,则仍由各郡县的郡尉、县尉等率领。

秦军的武器装备由国家统一配备,国家设有专门保管兵器的仓库,并实行严格的武器装备的保管制度。秦军普遍使用的兵器是矛、戈、钺、殳、钩、剑、镖、箭等。战国时出现的先进武器弩机,此时更加完善,威力颇大,小弩射程为150米,大弩射程竟达900米。秦时的矛长达6.3米,剑长超过90厘米。将士身着的甲衣由金属扎叶制成,不同兵种着不同形式的甲衣,说明秦军的组织和装备业已相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