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兵略》的主要思想

(二)《淮南子·兵略》的主要思想

《淮南子》,本名《鸿烈》,系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苏非、李尚、伍等被集体编写的一部以道家思想为主,糅合了儒、法、阴阳五行等家思想的杂家著作,于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献上。刘向、刘歆父子校订图书,定名为《淮南内》,置于《诸子略》内,后世遂称《淮南子》,或《淮南鸿烈》。原书分内21篇,外33篇。内篇论道,外篇杂说。今只流传内21篇。其中《兵略》篇专论军事,代表了西汉初期的军事理论水平,其主要思想如下:

其一,战争的胜负,取决于政治上的得失。首先,政治上“得道”,军事上才能取胜。《兵略》认为:“兵,失道而弱,得道而强;将,失道而拙,得道而工(精明);国,得道而存,失道而亡。”所谓“道”者,即是与天地顺、与四时合的最高行为准则。得道者,“众之所助,虽弱必强”;失道者,“众之所去,虽大必亡”。因此政治上“得道”,是保证军事上取胜的基本条件。政治上“得道”的军队可以“车不发轫(防止车轮滚动的木头),骑不被鞍,鼓不振尘,旗不解卷,甲不离矢,刃不尝血”,本国的社会生活秩序也不用打乱,即“朝不易位,贾不去肆,农不离野”,只要对敌国“招义而责之”,就可以“大国必朝(前来归附),小国必下”。《兵略》还回顾了古时的战争,认为五帝时期的战争是“得道”的。那时的战争不是为了扩张土地,也不是为了“贪金玉之略(掠夺),”而是为了“禁暴讨乱”,为了消灭“残贼天下”、令万民不得安生的“贪昧饕餮之人”,如黄帝击败炎帝,颛顼诛杀共工,尧舜讨灭不义的丹水和有苗,因而战无不胜。他们用兵之前,往往先“教之以道,导之以德”,不听,“则临之以威武”,再不从,“则制之以兵革”,因此用兵“若栉发耨苗,所去者少,而所利者多”,是所谓“圣人之用兵”。殷商以后,至春秋时期的用兵是所谓“霸王之兵”。这个时期的战争,多是为了消灭“加虐于民”的“敌国之君”,为“义兵”之举,因此往往“克(攻克)国不及其民,废其君而易其政,尊其秀士(仁人智士)而显其贤良,振其孤寡,恤其贫穷,出其囹圄,赏其有功”。这种战争“非以亡(消灭)存(存在)也,将以存(保存)亡(殆尽的东西)也”,故也是“得道”的。战国时期的用兵则是“失道”的“晚世之兵”。这时期的战争,无道之君往往设渠堑,“傅(防守)堞(城上女墙)而守”,进攻一方也不是为“禁暴除害”,而是要“侵地广壤”,都是为了个人的私利。为个人私利进行的战争,不仅“失道”,而且造成人员的巨大伤亡,同时这种战争最终也不会获得胜利的,因为它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其次,军事上取胜的根本,在于加强政治统治,即为“存政”,建立牢固的统治基础。《兵略》认为,军事上“甲坚兵利,车固马良,畜积给足,士卒殷轸(众多)”等物质条件,以及奇谋诈术的巧妙运用和良臣猛将的合理任用等主观条件,虽然是克敌制胜不可缺少的条件,但“皆佐胜之具也”,并不是保证战争必胜的根本条件。军事上的“必胜之本”在于政治上的强大,即“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谋略足以知强弱之势。”《兵略》认为:“政胜其民,下附其上,则兵强矣;民胜其政,下畔其上,则兵弱矣。”并指出:“地广人众,不足以为强;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它主张“修政于境内”,使“群臣亲附,百姓和辑,上下一心,君臣同力,诸侯服其威而四方怀其德”,这样就可以“修政庙堂(朝廷)之上而折冲千里之外,拱揖指㧑(指挥)而天下响应”,《兵略》认为这是“用兵之上也”。它还列举楚怀王、秦二世败亡的教训,以及武王伐纣的事例,说明“为存政者,虽小必存;为亡政者,虽大必亡”的道理。再次,《兵略》继承和发展了《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思想,提出:“全兵(获得彻底胜利的军队)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的思想,主张:“制胜于未战”。它说:“善用兵者,先弱敌而后战者也”,这样可以“费不半而功自倍也”。它主张先以德胜敌,然后再与之战,可以获得全胜,并指出:“千乘之国行文德者王,万乘之国好用兵者亡”,反对穷兵黩武。它强调:“凡用兵者,必先自庙战”。所谓“庙战”,即在采取军事行动以前,就敌我双方的“主孰贤?将孰能?民孰附?国孰治?积蓄孰多?士卒孰精?甲兵孰利?器备孰便?”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加强不足之处,保证最终取得全胜。《兵略》认为:只有进行充分的“庙战”,“运筹于庙堂之上”,才能够做到“决胜于千里之外”,并指出:“庙战者帝”。

其二,比较精辟地论述了军事行动中动与静的辩证关系。《兵略》认为,军队出击,要如“神出而鬼行”,“运于无形,出于不意”,使敌人无法察觉,“莫知其所之”、“莫知其所集”,以达到出敌不意,攻其不备”的目的。《兵略》同时认为,军队不动则已,动则应“发如疾风,疾如骇龙”,“若从地出,若从天下”,使敌人“未见其发,固已至矣”。因此《兵略》十分注重“兵贵神速”的思想,指出一旦抓住“敌之虚”,就要“乘而勿假也”,要以“疾雷不及塞耳,疾霆不及掩目”之势,迅速发起进攻,并穷追猛打,使敌人“静不知其所守,动不知其所为”,完全陷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为此,《兵略》强调军队采取行动前一定要在思想上、装备上、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出击,就“当以生击死,以盛乘衰,以疾掩迟,以饱制饥”,这样就如同“以水灭火”,“以汤沃雪”,“何往而不遂?何之而不用达?”为了保证“兵出而不徒归”,《兵略》还指出,善于指挥作战的军事将领,必须掌握“三势”、“二权”。所谓“三势”,即“气势”、“地势”、“因势”。“气势”即激发兵将的高昂斗志;“地势”即善于利用险要地形,能控制战略要地;“因势”即能把握战机,“乘敌之虚”,“因其劳倦怠乱,饥渴冻暍(中暑)”采取军事行动。所谓“二权”即“知权”、“事权”。《兵略》强调在采取军事行动前,一定要详尽侦知敌情,并据此制定出完备的作战计划,同时要很好地隐蔽自己的军队,做到出敌不意,使“敌人之兵无所适备”,此谓“知权”。两军交战,能够灵活有序地调遣军队,布阵迎敌,使本方“受刃者少”,而“伤敌者众”,此谓“事权”。《兵略》认为掌握好“三势”、“二权”,选拔出精兵强将,制定出正确的战略战术之后的军事出击是所谓“必胜之攻”,是所谓“胜定而后战”,可以“攻不待冲隆云梯而城拔,战不至交战接刃而敌破”。它强调军队“唯无一动,动则凌天振地,抗泰山,荡四海,鬼神移徙,鸟兽惊骇”,并指出,在这样的军队面前将“野无校(对抗)兵,国无守城”,无人能挡。然而,《兵略》由于受道家“无为”思想的影响,最推崇的还是所谓以静制动,以无形制有形,以无为制有为的战术思想。它指出,“静以合躁,治以持乱”并认为以静制动,以无形制有形,以无为而应变,“虽未能得胜于敌”,敌人也“不可得胜之道也”。并称:“敌先我动,则是见其形也;彼躁我静,则是罢(疲)其力也。形见则胜可制也,力罢(疲)则威可立也”。它还提出:“物未有不以动而制者也”。但是,《兵略》推崇的“以静制动”,并非被动地待敌先动而后击之,而是要“视其所为”,根据敌人所犯的错误,制定相应的作战计划之后,出击致胜。当敌无隙可乘时,《兵略》认为要“饵之以所欲,以罢(疲)其足(满足)”,引诱敌人出错,一旦敌人“有间”,就要抓住战机,“急填其隙”,迅速出击,打败敌人。相反敌人若止而不动,《兵略》认为,己方应相应调整部署,待敌动做,侍机出击。若己方已先敌而动,也要尽力改变这种不利局面,变我静而敌动,重新掌握主动。《兵略》反对在敌人未显现错误之举前,便冒然对其发动攻击,提出:“善用兵者,当击其乱,不攻其治,是不袭堂堂之寇,不击填填(旗帜牢固树立的样子)之旗”,强调敌“容未可见,以数(密集)相持”,一定要等到“彼有死形”,才可“因而制之”。《兵略》在强调以静制动的同时,还强调以无形制有形。它认为:“诸有象(相貌、形象)者,莫不可胜也;诸有形者,莫不可应也”。并举例说:“风雨可障蔽”,是因其有形,“寒暑不可开闭”,是因其无形的缘故。它认为,兵家所恃,无非是“天时”、“地利”、“巧举”、“人和”。而此四者皆为有形之举,因而都有相应的破除之法,如:“任天者可迷也,任地者可束也,任时者可迫也,任人者可惑也”。只有“无形者无可奈也”,没有任何可以破除的方法。所谓“无形者”,按《兵略》的描述,实际上就是“无法无仪”、“无名无状”,“上穷至高之末,下测至深之底”,高深莫测、变幻无穷的军事韬略。《兵略》认为,善用韬略者,可以打败一切敌人。

其三,为将帅具体提出了一些统兵、用兵之要。①将帅必须使部下与自己同心齐力。《兵略》认为:“将卒吏民,动静如身,乃可以应敌合战。”因而强调将吏一定要“以民为体(身体)”,而兵民则一定要“以将为心”,并指出:“心诚则支体亲刃,心疑则支体挠北。心不专一,则体不节动,将不诚心,则卒不勇敢。”它还强调:“民诚从其(将帅)令,虽少无畏;民不从令,虽众为寡。”认为战争的胜负,在未“交兵接刃”之前就已由兵将的齐心与否而决定好了。《兵略》不仅强调兵将要齐心同力,而且还强调将帅应能使兵卒“同其心,一其力”,指出“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它认为:“良将之卒,若虎之牙,若兕(古代称类似犀牛的一种野兽)之角,若鸟之羽,若蚈(百足虫)之足,可以行,可以举,可以噬,可以触,强而不相败,众而不相害,一心以使之也。”因此要求将帅统兵,要“同其心,一其力”,使“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同时要“止如丘山,发如风雨”,如此则战无不胜。《兵略》还指出:“夫五指之更弹,不若捲手之一挃(捣);万人之更进,不如百人之俱至也。”《兵略》认为将帅能使部下“用力谐”,不仅能致胜于敌,而且还可以以少胜众,以弱胜强。它分析了战争中以少胜多,以寡胜众的问题,指出这种情况的出现,又能是在人众一方“势不齐”,即士卒不能同力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如果人众一方做到“人尽其才,悉用其力”,若要以少胜之,则“自古至今,未尝闻也”,从这个角度再次强调士卒同心共力的重要性。②将帅要善于利用天道、地利、人和及兵势。所谓“兵势”,即指战无不胜,攻无不破的气势。《兵略》认为:“兵之所隐议(占卜视兆)者天道也,所图画者地形也,所明言者人事也,所以决胜者钤势也。”它根据用兵的方略把将帅分为上中下三等,认为:“上得天道,下得地利,中得人心”,并善于把握战机,利用“兵势”,战无不胜,从不失败,是所谓“上将之用兵”;“上不知天道,下不知地利,专用人与势”,虽然未必能获得全胜,但也能胜多败少,是所谓“中将”之用兵;“博闻而自乱,多知而自疑,居则恐懼,发则犹豫”,结果动辄败北,是所谓“下将之用兵”。《兵略》还十分重视“兵势”的作用。它认为在天时、地利、人和齐备的情况下,若兵无势,仍不会取得任何战果。它要求将帅利用“兵势”,要“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隄,若转员石于万丈之谿”一般,使任何人、任何军队都无法抵挡,这样才能百战百胜。③将帅要威义并用,要能与士卒同甘共苦。《兵略》认为:“兵之所以强者,民也;民之所以必死者,义也;义之所以能行者,威也。”所谓威义并用,就是要赏罚分明。《兵略》明确指出:“夫人之所乐者生也,而所憎者死也;然而高城深池,矢石若雨,平原广泽,白刃交接,而卒争先合者,彼非轻死而乐伤也,为其赏信而罚明也。”赏能使士卒冒死征战,罚则使他们令行禁止。只有“赏信而罚明”,军队才有战斗力。此外,《兵略》还强调将帅必须爱护部下,使自己得到士卒的爱戴。它说:“上视下如子,则下视上如父;上视下如弟,则下视上如兄”,并指出:“上视下如子,则必王四海;下视上如父,则必正天下。上亲下如弟,则不难为之死;下视上如兄,则不难为之亡。”因此要求“将必与卒同甘苦俟饥寒”,这样他们作战时才不会吝惜自己的生命而拼死杀敌。《兵略》还具体提出将帅要做到:“暑不张盖,寒不被裘”,“险隘不乘(乘车、骑马),上陵(山丘),必下(下车、下马)”,以体验士卒的辛劳,同时还要做到“军食孰(熟)然后敢食,军井通然后敢饮”,与士卒同饥渴。不仅如此,《兵略》还要求作战时,将帅“必立矢射之所及”,与士卒共安危。《兵略》认为,将帅能够做到上述要求,就能“积德”、“积爱”于自己的部下。它还指出:“良将之用兵也,常以积德击积怨,以积爱击积憎,”如此,何敌不可战胜。④将帅必须具备“三隧”、“四义”、“五行”、“十守”等能力或品质。所谓“三隧”,即要上知天道,下习地形,中察人情;所谓“四义”,指治国不拥兵自负,为主不独顾自身,见难不畏死,决疑不避罪;所谓“五行”,指柔而不可卷,刚而不可折,仁而不可犯,信而不可欺,勇而不可凌;所谓“十守”,指头脑清醒,谋略深远,意志坚定,明辨是非,不贪于货,不淫于物,不滥发议论,不推御责任,不轻易欢喜,不轻易动怒。总而言之,就是要求将帅做到,“发(举措)必中诠(公允),言必合数,动必顺时,解必中揍(道理)”,同时还要做到,“通动静之机,明开塞之节,审举措之利害,若合符节”。《兵略》认为,只有这样,将帅才能使自己的政敌无隙可乘,做到“攻则不可守,守则不可攻。”它还认为:“善用兵者,必先修诸己,而后求诸人;先为不可胜,而后求胜。”同时指出:“修己于人,求胜于敌,己未能治也,而攻人之乱,是犹以火救火,以水应水也,何所能制!”⑤将帅要善于利用己方之“实”,攻敌方之“虚”。所谓“实”者,即指“主明良将,上下同心,气意俱起”,同仇敌忾;所谓“虚”者,指“上下有隙,将吏不相得”,为将者所持不直,士卒心中积怨深重。《兵略》认为:“虚实之气,兵之贵也。”两军相遇,“实则斗,虚则走”。气虚一方是无法与气实一方对敌的。但《兵略》也指出:“胜兵者非常实也,败兵者非常虚也”,认为“虚实之气”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它引用春秋时期吴王夫差强盛及败亡的教训,指出:夫差最初之所以能取得包括生俘越王勾践在内的一系列战争的胜利,拥地二千里,“带甲七十万”,是由于“用民气之实”的结果。其后,夫差“骄溢纵欲,拒谏喜腴”,使上下失和,吏民不附,直至国灭身亡,是越王勾践“因制其虚”的结果。由此,《兵略》指出:善于治国统军者,“能实其民气,以待人之虚也;不能者,虚其民气,以待人之实也。”

《淮南子·兵略》的上述主要思想,即继承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优秀的军事理论,同时又有许多独到之处,因而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史上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