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笕

卤笕

与食盐批发商号一道,经营卤笕是大盐业企业为争夺盐业市场优势地位所使用的最强有力武器,因为它们向贡井高产黑卤井和自流井气井的较大生产商提供了一个运输连接通道。此外,在近三十年间内,笕户控制了两个盐场较小生产商所经营井和灶的供应来源。在晚清的盐业中,笕户的权力超过了其他任何部门,这在与盐业机构的关系中得到体现。这些权威机构决定谁的食盐可以在四川境外最有利可图的市场销售。

建设大规模卤笕

尽管通过竹笕运输卤水所必需的技术,早在乾隆时期就为人所知,但它的发展成为富荣盐场极其重要的问题,则是在1850年代以后。 (110)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正是川盐市场的极速扩张和自流井(一般称为东场)气井的同时崛起,产生了对于贡井(西场)高产黑卤井卤水前所未有的需求。两场距离有20多里,约合6.6英里,在最早的竹笕铺设之前,供应东场大的灶房仅有的方法,是挑夫用扁担挑卤。以这种方法每天运输约3000担卤水,仅相当于一条即将建设的竹笕的运量。 (111)

在使用竹笕的高峰,从1880年代到民国初年,两个盐场间建有18条大竹笕。还有一些现已不为人所知的小竹笕,为偏僻的气井或是个体井户的需求服务。在贡井和自流井郭家坳之间的大通、裕和、大生、大川、同富、济通、大昌、源运、元昌和元通笕,就是常常被人说起的“十大笕”。连接大坟堡和气井的是达生、全福、一福、卿云、同新和恩流笕。它们与两处盐井运卤的大通、源昌笕一道,被称为“八大笕”。 (112) 卤笕是了不起的工程,它们过山车似的外形出现在富荣多山的乡村天际线,盐场因此看起来像一个巨大的游乐公园。

卤笕本身是用中间被凿空的竹子,一根根相连所建成。连接处和竹子外表用细麻油灰缠绕。由竹篾作成的加固环件,包着整个卤笕以防爆裂,一年更换两次。卤笕随地势上下起伏。在平地,它们埋于地下。然而,河流和山川是极大的挑战。遇到河流时,卤笕直接铺在河床上,用倒置的石槽压盖以防止渗水和卤笕断裂。低浅洼地通过搭架来解决,就像图片4.2表现的那样。

图片4.2 自流井盐水过笕图(约1919年)

资料来源:林振翰:《川盐纪要》,正文前图版。

图片4.3 骡子推卤

资料来源:丁宝桢等纂修:《四川盐法志》,卷2,井厂2,页30b—31a。

然而,通过崎岖不平的乡村时需要相当高的技巧。令人极感兴趣的是通过高山的技术。大多数情况下,必须将卤水提升至一个楼架上,这是通过使用一系列相连接的木桶,由一个类似于灌溉农田所使用的提水装置驱动得以实现的。在地势很高的地区,会使用两三套甚至多达十套提升装置,沿着山表而建,基本上由骡子作动力,将卤水运至最高处。(见图片4.3) (113) 竹子柔韧性好,但不能弯折,因此也必须能够变换卤笕的走向以便适应地形。在卤笕转角处建一个大桶,称为笕窝。流过来的卤水流入桶中,以合适的角度,从另一端的一个新的竹笕流出。 (114)

笕商权势的发展

在决定谁建造卤笕的问题上,政治和经济都起着作用。将多变的地形考虑进去,一条主要的卤笕长度可达10—40里。根据长度不同,建设费用从数千两到10万两以上,这对于进入卤笕市场来说是一个相当高的资本门槛。 (115) 结果,只有最富有的食盐生产商才有能力投资晚清工程上的这些庞然大物。的确,甚至此时,至少有一半的大卤笕是合伙制而不是独资的产物。王三畏的达生笕最初也是与其他股东一同建设的。然而,王达之早期将赢利投回企业的做法带来了足够的收入,他可以全部收购其他合伙人的股权,最终王三畏堂独享该笕的所有权。 (116)

不单是成本限制了大笕户的数目。卤笕的开发商面临地主的敲诈,这是在建造卤笕时一个常见的瓶颈。在早期盐井和盐灶的发展过程中,外部资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卤笕开发商几乎无一例外是当地企业。为了凿井,一个人需要从地主手中租佃一块地,常常渴望投资资本,以进入盐业工业家的行列。而卤笕的情形是,一个人必须得到卤笕所经过土地的数十或数百个地主的配合。许多人是农业用地的地主,若卤水泄漏以及卤笕管理人员粗心,他们的利益必然受损。只要有一个关键地段的地主拒绝合作,卤笕就不能建设。是以,大多数笕户和卤笕的主要股东都是当地的地主或是具有相当的地方政治资本、可以对付地主无理要求的人。 (117) 泸州盐商王成之在民国初年通过从若干盐井的管理人员那里筹资,建设永通笕,设法打入该领域。当地地主向他们提出的谈判条件十分苛刻:卤笕要在一年内建成。胡慎怡堂的胡铁华,接手了永通笕,再次就租约进行谈判,并很快就赚了一大笔。 (118)

卤笕契约谈判中的困难突出表现在卤笕用地的租金千差万别。 (119) 看不出这种也存在于盐业其他许多部门的“行业习惯”有何模式可言。实际上,租金的费用,取决于地主与承租人间权势的强与弱、地段的重要与否,以及各当事人是否还有别的关系。一些地段属于连锁的合伙关系,比如分享一个卤笕所有权的井和灶。有时也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井户和灶户自身在卤笕没有投资,但同意对卤笕开发商来说有利的租佃条件,作为回报,则要优先运送他们自己的卤水。例如,达生笕的地主之一是王六房,他是数眼盐井的所有人。他们的契约规定,该笕号只能从他们的井中购买卤水。这些安排有任何变化,都要求重开租约的谈判。 (120)

租佃期限也影响着卤笕的生存。永久租佃在盐井投资者中已极为普遍,但卤笕的租期继续限定在平均七年的时间。 (121) 一旦租约到期,不能保证笕号可以再续约。而以家族为基础的卤笕,像王家的达生笕可续约超过30年,这证实了他们的实力。达生笕所签订的契约证明,王家能够就他们大量的租约在到期之前就通过重新谈判达成预佃,即提前租佃契约。与此同时,尽管不同地主的租佃条款各种各样,但在19世纪以前,对于卤笕用地的个人租金部分鲜有变化。然而,从1890年代开始,租金上涨高达100%,这远不是同一时期米价的变动所能解释的(见图表4.2)。 (122)

图表4.2 叙州府平均米价(1875—1899)

资料来源: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副奏折·农业类·雨雪粮价”,第75、79、88、92、95、105、112、117、121、125、137、140、142、146包。

大家族动用建设大卤笕所需的经济和政治资本的能力,确立了他们在卤笕领域的优势地位。直到民国初年,李家、王家和胡家资本,控制着大坟堡的主要卤笕中的六条,还以合伙形式管理着另外两条。 (123) 这不仅是他们相当丰厚的新利润的一个来源,而且也保证了他们在食盐生产和营销中的霸权地位。

大多数卤笕开始是由大的井户和灶户建造,以满足他们生产上的需求。但19世纪末,卤水井和盐灶的大量结合,是在供给他们的卤笕的名义之下组织起来的。当销售食盐时,用的商标正是笕的名字。 (124) 较大规模的笕户也开始与其他盐卤生产商建立联系,也运输他们的卤水。属于其他井户和灶户的卤水以两种方式通过卤笕运输。一些笕户买断盐卤,视自己的成本和卤水最终出产食盐的市场价格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卤水咸度越低,产盐越少,运输时就越贵。这种情况下,灶户为这种卤水支付的钱就少了,另一方面,这种卤水运输费用很贵,而售价特别低,因此井户运输时实际上每担多付了一笔钱。 (125)

不论笕号是如何得到卤水的,总之它们控制着气火盐锅煎盐购置的大部分卤水,也享有笕中所储存的卤水的利润。 (126) 没有卤笕的盐灶,可以通过相当于今天的现货市场得到卤水,优点是他们可以调整订单,以适应食盐市场以及向他们所供气的强度变化。然而,卤笕有固定不变的运输能力,上述做法和与一条卤笕签约、每年得到一定量的卤水相比,是风险更大的供给模式。卤笕权势大小的一个标志,是盐灶提前依契约付款,而盐井差不多每四个月从卤笕处拿到支付他们卤水的款项。 (127) 除了他们的利润外,这事实上给了笕户每年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无息贷款。

当然,不是所有的卤水销售都通过卤笕。一些生产卤水的合伙人拥有灶房,可以供应他们自己的原料。有的直接从贡井的盐井购买卤水。这些情形下,他们可能仍然通过卤笕运输,直接支付一笔运输费用——“过价”。 (128) 简单运输所获之利,比不上处于卤水生产商与卤水煎烧商之间的卤笕所得。那么,笕户遭人起诉,被状告试图增加他们的所得,阻挠盐井直接卖卤给盐灶,就毫不奇怪了。笕户收取大量的过子水即流折,因为当卤水在这种竹子迷宫中流动时,不可避免要有流失。名声更坏的卤笕经理人稀释或是在井户将卤水输入卤笕和接收卤水的盐灶用车拉走的时候,使用大小不同的量器。 (129)

卤笕所有权的吸引力,不只是在于购买盐卤时可以有折扣,还在于盐卤出售时有加价。当大盐业家族建立他们的卤笕时,富荣井火灶对于卤水的需求,持续超过了卤笕的运输能力。我们假定全部4895口燃气锅昼夜生产,每口锅出产约32斤盐,使用的卤水黑卤占75%、黄卤占25%,那么两处主要的井火灶每天消费可能超过38万担盐卤(见表4.6)。用卤笕运输的卤水不会超过这一数目的十分之一。因此,卤笕实际上是为他们的卤水提供了有保障的来源与市场。而且,除了少数检查卤笕泄漏,操作几处提升装置以及监管盐卤的引入点和输出点的人员外,卤笕的雇工人数极少,劳力成本很低。然而,正是卤笕所有权对于盐卤的控制,成为卤笕发展中主要的有利条件。在开发盐岩层之前,在自流井,井火灶的供应持续处于短缺的状态。如果有设备的话,盐卤可以储存,但天然气不论是否利用都将逸出。闲置的盐锅意味着丢失利润,许多盐灶因无法得到持续供应而被迫关张。在1920年以前,当时天然气供应充足,而盐卤仍难获取,笕户总是在签订外面的契约之前,先供应自己的盐灶。同样,在1890年代中期和1920年代及1930年代初,盐卤供应过剩的短暂时期,他们也可以优先运输自己盐井的卤水。 (130)

表4.6 主要的井火灶房卤水需要估计量(约1916年)

资料来源:林振翰:《川盐纪要》(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214、218页;吴炜编:《四川盐政史》,(四川盐政史编辑处,1932年),卷2,篇2,场产,页56;卷3,篇2,场产,页1。

因为大的井、笕和灶户是仅有的能够保证生产水平的生产商,所以他们就联合在一起,发展与四川食盐批发商之间的特别关系。一般来说,食盐依预签合同卖给大的盐号,一年交易三次:端午节、中秋节和新年。能够签订这些寄售食盐合同的商人为数很少,笕户是其中之一。随着官方运输、商人销售的官运制度的建立——这将在第六章进行讨论,一年三次交易时,引盐要在官府进行登记,笕商逐渐控制了向湖北济岸和边岸的食盐供应。除此之外,仅有笕商能够与政府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根据富荣一位卤笕管理专家的记述,笕商每季与官运局谈判时,被给予开盘价。小生产商得到更低的跟盘价,而且,如果市场不景气,就要削减他们的份额。 (131)

大卤笕的管理活动

大卤笕的管理与井、灶的差不多。李四友堂的大生笕,一名掌柜全面负责经营。其下有管账一人,帮账一人,还有管现钱一人。卤笕柜房以外还有一名水外场,职责是在购买销售盐卤时进行谈判。还有一名写水账,负责记录卤水运输。此外,还有两种监工级别的岗位,可以认为是管理的最底层:一名总签和属下四名散签,职责是监管盐卤在笕的进与出。一条卤笕所需劳力要少于一眼盐井。雇用10人操作提升盐卤流过高山的装置,一人负责照料推动提升装置的骡子,两人检验井户所要运输的盐卤浓度,还要雇用一名有经验的工人修理卤笕。另外,一些人役作为轿夫、厨子和打杂。 (132)

王三畏堂经营的大昌笕柜房也有着类似结构。由两个总理和两个帮办负责,有权雇用和解雇所有的管理人员。合伙人在大昌笕的生意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每20天碰面讨论问题,检查账目,并提出促进卤笕生产的建议。然而,笕号的最终经营大权还是在管理人员手中,甚至由合伙人经管的井或灶在与卤笕打交道时,在价格和使用的量器上也不会有优待。我们对于大昌笕生意的进展知之甚少。然而,到1918年大昌笕已有火圈163口,积本35525两。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