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官运商销

第六章 官运商销

19世纪下半叶,太平天国运动的结束以及反对满人统治的其他一些挑战者的平定,促成了整个中国在各个政治层面上的改革和重建。在北方动乱中中断的商业生意模式,只是部分恢复到战前状态。尤其在被反清的暴力打击最为严重的地区,政治和物质的重建,为精英的参与行动提供了机会,也对税收提出了新的要求。努力跻身“自强”运动以图“中兴”的种种努力,注定了中央与各省地方政府间为控制税收,以及在战后很长时间为保留并苦心经营战时的赋税而进行斗争。

对于四川的食盐生产商、运商和那些消费他们产品的人来说,这有两个重要的结果。首先是两淮盐政官员试图将四川商人驱逐出先前属于两淮的市场。追求这一目标,其重要性关系到销售两淮食盐收入所得,以及向这些食盐的征税所得。厘金,是向过境商品征收的一种赋税,是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对于所有商品强征的赋税,后来一直成为中央和地方的一种重要收入来源。战争期间,对于运往湖北和湖南部分地区所构成的湖广市场(见第一章的地图1)的川盐,厘金已是对它们予以税课的主要收入来源。谁将得益于运往湖广市场食盐的收入,现在成为了极重要的问题,不论对于四川、湖北和湖南当局,还是对于战前供应湖广市场的食盐生产地的浙江、江苏当局,这一问题都很关键。对于后者来说,川盐在这一市场的地位,涉及他们能否完成引盐额数,以及能否大量征收源于厘金的种种新形式的收入。对于四川,该问题也同样事关重大:四川是否能够供应这一新的市场,四川地方政府是否能够继续收获从这一有利可图的贸易上所征收的厘金。消费者和生产商,都迫切想知道,具有弹性的厘金税要增长到什么程度。如果定得太高,即便是中国东部的盐业利益集团未能成功将井盐阻挡在旧有的海盐引岸即销售地界之外,厘金等新的非正税也将使价高的川盐退出湖广市场。

对于四川盐业来说,新的赋税不是太平天国运动后重建过程中所遇到的唯一凶兆。为了弥补中央政府收入短缺而蓄意进行的新的制度安排,也改变了四川食盐生产商所参与的游戏规则。面对太平天国的屠戮,许多省停止向北京中央政府解送足额的地丁钱粮。战后,各省官员寻求重建经济基础,恢复农业,沿着后来称之为“自强”的方向,采取了最初的一些措施,但极少有急于恢复到战前的收入分成水平的。面对维持安全、外债支出的日益增长,以及中央课税基础的削弱,北京中央政府尽力不让自己掌握的任何收入来源流失。因此,政府废除了相对宽松的四川盐业管理,引入了一种名为“官运商销”的激进的政府控制型商业形式。

中国大陆及台湾的学者,已对食盐厘金的征收和官运商销的实施做了大量研究。这些研究的大部分材料,来自数种官修的盐法志以及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部分省份和盐政官员上报的少量清册。因为这些学者都是利用同一套主要解决食盐税收对于政府收入影响的问题的材料,所以,看到所有这些研究对于清朝最后数十年盐业政策的基本评价是一致的,也就不足为怪了。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税率的提高和官运商销所带来的政府对于食盐更严厉的控制,意味着当食盐税收关系清朝的存亡时,政府是受益于所增加的食盐税收的。也很显然的是,对于四川以及在云南、贵州的川盐销售地界的消费者来说,盐更贵了。现在不清楚的是,官运商销、厘金还有市场限制是如何影响四川食盐生产商的,尤其是那些最先进盐场的生产商。大多数学者认为,它们的冲击整个是负面的,或者说人们对它们效应的感觉完全一样,然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本章中,我们将考察晚清四川盐业管理被改造的主要内容。接着我们会评价这一新的游戏规则对于产量、市场准入及商业结构的影响,然后在第七章,探讨新的生产技术在晚清自贡盐业生产进一步转型中的作用。